#23 使萬民作主的門徒

弟兄姊妹早安,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與平安與你同在!

門徒的興起

新約聖經中「門徒」這個字出現過335次,「基督徒」僅出現過3次(徒11:26, 26:28, 彼前4:16)。要表達一個人是耶穌的跟從者,聖經所選擇的字眼是「門徒」。耶穌在世的時候,揀選十二位門徒跟從他。耶穌復活之後頒布大使命,吩咐門徒出去,使萬民作他的門徒: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五旬節那天彼得為主作見證,約有三千人受浸,作主的門徒(徒2:41)。這些人的生活方式成為 koinonia最經典的描述(徒2:42-47)。時至今日,許多人在「門徒」和「基督徒」之間作區分:門徒是認真的,程度比較高的;基督徒,呃,就只是基督徒。這種區分並無聖經的根據,「基督徒」是別人給門徒加上的標籤,一開始只稱為門徒。當時一個人信了耶穌,他只知道作門徒,不知道還可以降一個層次「只作基督徒」。初期教會的強盛在於門徒的興起,他們所奉行的基督之道在民間燃燒,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主同行,得眾民的喜愛。現代教會的軟弱在於門徒的式微,聽了半天,只聽到基督徒,極少聽到門徒。問題是,人家聽你是個基督徒,認為那只是你個人的宗教選擇,一點感染力都沒有。

我牧養教會,神引導我要多花時間來建立基本觀念:甚麼是福音?甚麼是信主?甚麼是教會?甚麼是大使命…當弟兄姊妹接受了聖經的教導,神的話語深植下去,教會自然就健康起來。教會一旦健康,無論誰來當牧師,它都是健康的教會,因為真理在眾人心中。講到真理,許多人一提到大使命,就說是去傳福音。而所謂「傳福音」,就是叫人舉手決志作基督徒。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因為完全忽略了「使萬民作我的門徒」的吩咐。這種曲解的福音,削弱的使命,導致今日教會的軟弱。眼看著世俗的浪潮沖入教會,將人席捲而去,教會卻無能為力。當初門徒放膽行走天下,在百般逼迫中以大能力翻轉羅馬帝國的歷史事蹟,成為一個遙遠的傳說。

但是感謝主,各種資料顯示,一股復興的力量正在各地興起。在美國、在世界各地,有許多厭倦陳腐的宗教、決志跟從耶穌的人在各城市、各據點開始了門徒的 koinonia。我們所屬的美南浸信會,面對衰退的浪潮,也開始呼籲信眾歸回聖經,作主門徒。這是神的作為,要興起他的子民。雖然目前人數還不太多,但是在各地都有。我讀過一些報導,知道他們的存在。各地方、各種族的人都有,他們要行耶穌的道,心中有很強的信念。他們一同敬拜,彼此接納,領人歸主。有時他們會被其他基督徒誤會,說他們不合群,自命清高。其實他們是謙卑的人,承認自己的軟弱,只是不肯被陳腐的宗教綑綁,願意更新自己,跟從耶穌。

這道

耶穌是又真又活的主,他復活之後賜下聖靈,引導門徒跟隨主。初期教會行主之道,百姓看得出這些人是在實踐一種特殊的生活方式(a way of life),就稱他們為「這道」(希臘文hodos, the Way)。保羅未歸主之前稱為掃羅,曾經逼迫「信奉這道的人」:

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准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徒9:1-2)

許多年之後,保羅自己因傳道而被捕。當時門徒已逐漸增多,審問保羅的羅馬巡撫菲力斯也頗為瞭解「這道」:

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就支吾他們說:「且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我要審斷你們的事。」(徒24:22)

 這些生動的記載提醒我們:你原來的名字不是「教」,而是「道」。不是一個宗教,而是一種生活方式。有些人是信奉宗教,在宗教中尋找自己所需要的,你卻是跟從耶穌的人。耶穌自稱是「道路 hodos、真理、生命」(約14:6),他的門徒走在這條道路上,乃是真理之路、生命之路。耶穌從來沒有要建立一個宗教,彼得從來沒有要建立一個宗教(天主教卻以彼得為首任教宗),保羅從來沒有要建立一個宗教。Koinonia的人沒有宗教的觀念,他們只知道跟從耶穌。

作主的門徒

弟兄姊妹,你是耶穌的門徒。感謝主,他在我們的教會中形成了真的 koinonia,有越來越多的人跟從主,盼望你也在其中。主呼召門徒跟從他,應許必與他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我們有主的同在,甚麼都不怕。門徒之道是教會的開始,也必定是教會的未來。信教的人必被時代淘汰,跟從主的人卻要一直走下去。

具體來說,甚麼是門徒之道呢?門徒之道是「根據聖經的教導,倚靠聖靈的引導和賦能,在各種情況之下跟從耶穌」。若要說得再清楚一點,有三個聖經的原則可做參考:

  1. 關於神向人所要的是甚麼,先知彌迦將舊約的教導濃縮為一句話:「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彌6:8)
  2. 關於甚麼是最大的誡命,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
  3. 關於耶穌身上有甚麼特質,聖經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koinonia),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