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尊嚴 The Dignity of Life

2016年6月12日清晨,奧蘭多市(Orlando)的一家同性戀俱樂部傳出了槍擊聲,一位帶著衝鋒槍的殺手造成了五十人死亡和數十人受傷,成為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槍殺案件。

有人說殺手是回教極端分子,有人說他是同性戀的仇恨者,無論如何,一群無辜的人喪失了生命是事實,許多家庭喪失了兒女親人也是事實。只因一個人手中有槍就使許多人喪生,使許多家庭陷入痛苦,憑甚麼?社會大眾在起初的吃驚之後,過不了幾天就 life as usual 不再關心,為什麼?

這種前所未聞的民間屠殺案件,近年來以日漸增高的頻率出現。若算上那些小規模的,屠殺案幾乎每日都在民間發生。就在兩週之前,附近的UCLA才發生過校園命案。一個博士畢業生駕著車從東岸來到西岸的校園,在射殺他的指導教授之後自殺身亡。許多槍殺案發生在校園,在最高學府,在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當中。教育帶給這些人最高的知識和技術,但卻未能阻止他們的手指扣向扳機。

我們必須正視生命的尊嚴。特別是基督徒,我們有責任按照聖經的教導,將「對神所賜與的生命之尊重」,藉著我們的言論與行為,重新注入社區。具體來說有三方面:

一、生存的權力。生命來自於神,無論一個人的種族、國籍、皮膚的顏色、政治的立場、宗教的歸屬、甚至性的取向,人人都有生存的權力。你可以不同意他的政治立場,不同意他的性取向,你可以表達反對的意見,但是你不可以奪取他的生命。槍械是心意的延伸,先有了「我可以取他性命」的念頭,然後才會有扣槍的舉動。根治之道,在於心意的改變。先從一個心意開始:我尊重他人生存的權力,就算我完全反對你的立場,我也要全力維護你的生存。用這樣的心意,來影響另一個心意。

二、生命的尊嚴。神不但賜給人生命氣息,還賜給他生命的尊嚴(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詩篇8:5)。尊重他人生存的權力是一個起點,我們還需要進一步來維護他人生命的尊嚴。在現代的謾罵文化中,常將自己不喜歡的人醜化、魔鬼化(demonize)、非人化,好為自己的不良行為找藉口。在這樣的文化中,冷漠、蔑視、凌辱、作賤、以至於殺害,逐漸成為社會的常態。神的兒女應當超越這些,不要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無論對方是甚麼人,我們都應當在言語和態度上給予他相當的尊重,因為神已經賜給他生命的尊嚴。

三、生活的福利。基督信仰的中心教導是愛: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約翰一書3:16)。基督徒不但要尊重他人生存的權力、顧慮他生命的尊嚴、還要為他生活的福利(well-being)著想。這是基督的腳步,因著對人的愛,為了使他人得益,主情願自己走上十字架。聖經教導我們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凡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腓2:4; 弗4:29)。我喜歡聖經這樣簡單而直接的話,教導我們要為人設想。

願神藉著他的兒女,一個生命改變一個生命,以至於我們的社區和社會也日漸向善。

王文堂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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