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主,還是信教?Jesus, or religion?

每一個自詡為基督徒的人都應當問自己:我信的是耶穌,還是基督教?在受浸的時候就應當問自己:我受浸是因為信耶穌,還是因為信基督教?我敬拜、聽道、讀經、祈禱,自稱是基督徒,但那裝在我心中並在生活中養成習慣的,到底是耶穌之道,還是宗教之道?

那麼,耶穌和基督教有何不同?簡單的說,耶穌能救人,基督教不能。耶穌是主,基督教不是。耶穌只有一位,基督教卻有許多。耶穌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傳天國的福音,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這樣的耶穌只有一位,他呼召人來跟從他。基督教卻有許多,有天主教、東正教、更正教…更正教又分為長老會、路得會、聖公會、浸信會、靈恩派…各種宗派。同樣的宗派,在不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傳統和強調。

好比說,我的宗派是浸信會,而且是美南浸信會,有它的傳統和強調。那麼,我的身分是甚麼?一個美南浸信會的牧師?浸信會的牧師?還是基督教的牧師?我是忠於自己的宗派,忠於某種神學體系,還是模糊地忠於「基督教」?都不是。我是耶穌的門徒,我忠於耶穌。我信主,不信宗教,更不信宗派。宗派只是信耶穌和傳耶穌的工具,我傳耶穌,不傳浸信會,也不傳基督教。我若連這一點都弄不清楚,就不配做基督徒,更不配做傳道人。

耶穌與宗教的衝突 Conflicts between Jesus and religion

和宗教衝突最激烈的,就是耶穌本人,四本福音書都忠實地記載了這一點。耶穌出來傳道,受到民眾的歡迎,卻遭到宗教人士的反對,而且是強烈反對。他們是法利賽人、撒督該人、祭司長、文士、律法師,一群不折不扣的宗教人士。從表面看來,這些人和耶穌信同樣的神,讀同樣的聖經,應當是志同道合。況且耶穌是神的兒子來到人間,信仰的具體化,他們應當張開雙手來擁抱他才對。事實正好相反,那些毀謗耶穌、逮捕耶穌、審問耶穌、將耶穌送上十字架的,就是這些人。何恨之深耶?宗教人士如此仇視耶穌,必欲置之於死地,原因何在?

根據福音書的記載,原因很清楚。簡單的說,就是「耶穌版」的信仰,和「宗教人士版」的信仰,完全是兩回事。對於安息日,他們和耶穌的看法不同。對於如何對待稅吏和罪人,他們和耶穌的看法不同。對於行潔淨之禮(飯前洗手),他們和耶穌的看法不同。對於維護聖殿的潔淨,他們和耶穌的看法不同。對於律法的實施,如禁食、祈禱、奉獻…他們和耶穌的看法不同。法利賽人將十一奉獻執行到最細微的地步,但那更重要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去行,被耶穌責備為「假冒為善」。

耶穌不是迦南人,不是希利尼人,不是羅馬人,所傳的不是別國的異教,使他們可以輕易駁斥。耶穌是他們自己人,傳的是相同的信仰,但說法和作法卻和他們完全不同。你叫他們怎麼辦?這些人的名譽和生計,全都在現有的宗教系統裡。若耶穌對了,他們就必須承認自己錯了,宣布自己誤解了摩西的律法,誤解了神。於是他們的宗教體系就得崩潰,生計就要受到威脅。他們若想保全所享有的一切,耶穌就得消失。於是,照聖經所說,他們就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現代還有這種人嗎?最好的測驗方法,就是讓他面對耶穌。法利賽人受不了耶穌,卻要保持自己的宗教,就設法讓耶穌從畫面中消失。若你讀聖經,發現自己越用心讀,越無法面對耶穌,但卻想要自稱為基督徒。於是就根據自己所能接受的,改造了一個耶穌,去信那個「耶穌」。那麼,你只是信教,不是信主。因為在你的信仰中,容不下真正的耶穌。

法利賽人和祭司長所犯的錯誤,後來在基督教盛行的時代,不斷被複製。歷史上「十字軍」所犯的罪行,他們的殘殺無辜和姦淫擄掠,是宗教人士做的。或者說,是一群政治家、商人、和匪徒,在宗教的號召之下做的。宗教改革時代的戰爭,在法國、德國、英國等地的血腥屠殺,也是宗教人士做的。現代基督教吸取歷史的教訓,不再犯這種大錯,卻仍然會偏離耶穌。你很難想像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去宣揚「上帝使你健康發財」的繁榮福音。也很難想像使徒時代的教會,有大型的舞台和煽情的「敬拜團隊」,以訴諸情緒的催眠手法,將會眾帶入「敬拜讚美」的半狂熱之中。但這一切,卻是現代教會的常景和常態。我們到底是在信主,還是在信教?

回歸耶穌 Back to Jesus

信教不能使人得救,只有信耶穌才能得救。正如使徒所宣告的: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撒旦慣用的伎倆是「混淆」,以魚目混珠的方式,用贗品來取代真品。耶穌是真品,宗教是贗品。耶穌純,宗教不純。耶穌就是耶穌,不受汙染,不被妥協,純粹的恩典,純粹的真理。宗教卻不是這樣。宗教裡面有傳統,有組織,有神學,有禮儀,有文化色彩,有對現實社會所作的讓步和調整,甚至還有政治的立場。一個北歐的路得會教徒,一個南美的天主教徒,一個英國的聖公會教徒,一個希臘的東正教徒,一個非洲的靈恩派教徒,一個亞洲的繁榮福音教徒,雖然都自稱是基督教徒,差別卻極大。但是一個耶穌的門徒,無論他來自地球的哪一個角落,和其他的門徒卻是一樣的。他們同信一位主,同擘一個餅,同領一個杯,有相同的想法和做法,很容易彼此相認,融為一體。弟兄姊妹,他們不是跟從宗教,而是跟從耶穌。

回歸耶穌的第一步,是認罪悔改、以信心接受耶穌為主。悔改信主的人才得救,未曾悔改信主的人未得救。悔改就是回頭,一個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調轉人生的方向,回過頭來,藉著耶穌歸向神。信主就是相信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接受十字架的贖罪,以耶穌為自己生命的主宰,跟從他。未曾悔改信主,但卻受過浸、領過主餐、自稱是基督徒的人,是世上最不幸、也是最危險的人。因為沒有悔改,未曾回頭,他們與神背道而馳,越走越遠。卻因受過宗教禮儀,帶著得救的錯覺與神背道而馳,實為不幸。又將他們的經驗與人分享,帶人走上錯路,實在危險。親愛的弟兄姊妹,要傳講純正的福音,傳耶穌,不傳宗教。我們自己跟從主,也幫助別人跟從主。

回歸聖經 Back to the Bible

具體來說,如何才能跟從耶穌?簡單的說,就是要回歸聖經。我們必須研讀聖經,特別是福音書,透過神的啟示來認識耶穌。認識耶穌,才能跟從耶穌。不是認識經過宗教包裝的耶穌,而是認識聖經裡的耶穌。讀聖經的時候,不是只讀降生馬槽、五餅二魚、十架七言這些你所熟悉的經文,而是全面性的仔細研讀。以謙卑的心,除去心中的成見,讓聖經直接對你說話。不要匆匆翻閱,草草了事。要以敬虔的心,有計畫地,花時間地,仔細研讀神的話語。要祈求聖靈,引導你進入真理。

許多人想讀經,卻一直讀不好,因為他們不瞭解一件事:讀經是屬靈的爭戰。為何讀經這麼困難?他們以為聖經就是一本書,打開來讀就是了。可是一讀,二讀,讀了又讀,每次都是讀一讀就放棄。何以如此?因為這是血氣與靈的爭戰。我們是屬血氣的,神的話語是屬靈的。屬血氣的人,不能體會屬靈的事。在血氣狀況的我去讀聖經,讀一讀就有衝突,讀一讀就格格不入,因此不能持久。我們需要神的幫助,才能打贏這場戰爭。

神所賜的幫助,一是聖靈,二是教會。凡重生得救的人,就有聖靈在他裡面。聖靈是真理的靈,與我們的血氣相爭,我的意志在中間。我向聖靈,聖靈就得勝。我向血氣,血氣就得勝。(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5:16)我若順從聖靈,就會渴慕真理。弟兄姊妹,不要灰心。雖然我們時常軟弱,但聖靈並未離開我們。你那渴慕真理的熱情,未曾被澆滅。我深深相信,在每一位信徒的內心之中,他是渴慕真理的。一直有一束火苗,在內心的某個角落燃燒。只要有適當的機會,心中的火就會被挑旺起來。

這個挑旺的責任,落在教會身上。不是喊幾個口號,唱幾個高調,推動一些讀經計畫,發幾個獎品就算了。那些各教會都試過,都不見果效。若要實行全教會讀經,必須先挑起會眾讀經的胃口,拿出可行的方法、實用的架構、嚴謹的規則、紮實的內容,才可見效。必須挑起會眾對神話語的胃口,你不能勉強不想喝水的人去喝水。實行的四個原則,方法、架構、規則、內容,也是缺一不可。

學習神的話語必須在群體中進行。聖經的教導很清楚,無論是西乃山下的頒布律法,聖殿或會堂的宣讀及教導,都不是針對個人,而是針對群體。新約的書信是公開信,在各教會宣讀。所有的教導和分享,都是在群體中進行。現代人那種一個人打開聖經,一邊喝咖啡一邊聽音樂的方式,在聖經裡是找不到的。神的話語,必定是信心的團體,一同站立在神的前面,恭敬領受!

教會的責任,是帶動全體讀經。不是辦活動,不是搞節目,而是帶動全體。有些人弄不清楚狀況,開了幾門課,講了幾本書,傳授了一些聖經知識,就洋洋得意,宣布大功告成。那只是少數人參加,全體會眾的真理根基仍然薄弱,讀經的胃口仍然不佳。教會的責任不是增加少數人的知識,而是帶動全體讀經。必須改變整個教會的風氣,讓一個在別的地方不想讀經的信徒,來到你們教會就想讀經,才算獲得初步的成功。

一個人的力量有限,我們若靠自己去讀聖經,很容易中途放棄。感謝神,在聖靈的引導之下,一群弟兄姊妹一起讀經,我們的力量就增加。神賜給我們教會,一同學習神的話語,認識耶穌,跟從他。

仰望聖靈 Rely on the Holy Spirit

門徒是自由的,不是根據硬性的規定,而是根據聖經的啟示和聖靈的引導,來跟從耶穌。教會不能寫一個門徒守則,硬性規定大家每天要祈禱幾次,讀經多久,每週禁食幾天,行幾個善事…才算是跟從耶穌。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情況是活的,聖靈也是活的。教會只能帶領大家讀聖經,鼓勵大家仰望聖靈,各人按照神的引導,來跟從耶穌。

使徒時代的信徒,只知道信主,不知道信教,就改變了他們的時代,而不是被時代所改變。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