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植堂宣教士周良
【編者按】 植堂不僅是一個使命,更是信心的實踐。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我是洛杉磯西區華語浸信會植堂宣教士周良,於2013年4月28日在本教會受浸信主。2017年參加門徒訓練後,蒙神帶領加入USC團契。在多年的信仰生活中,神藉著祂的話語、弟兄姊妹的陪伴與幫助,不斷塑造和更新我的生命。一路走來,我越來越常省察自己的內心:「我信耶穌,是為了得著自己的益處,還是為了耶穌?」
在教會裡,我參與各項事奉,也與弟兄姊妹一同享受主內相愛的團契生活。我們一起查經、研讀聖經、分享神的話語、在真理中彼此勉勵、彼此造就。然而,在這個過程中,我也時常問自己:「我讀經、研經、分享神的話語,究竟是為了認識神、順服神?還是僅僅為了滿足自己對知識的追求?我是否只是在積累屬靈知識,或是藉著分享來彰顯自己的見解,卻沒有讓神的話語真實地更新我的生命?同樣地,我與弟兄姊妹一同敬拜、享受團契生活,是否只是為了獲得豐富而美好的屬靈生活,滿足自己的需要?」
信仰的起初確實常帶有「想得好處」的動機。聖經並不迴避神的恩慈,耶穌也曾應許:「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 10:10)這豐盛包括罪得赦免、內心的平安,以及永生的盼望。
然而,如果信仰僅僅是為了自己,耶穌就會變成滿足個人需求的工具。真正的信仰,是一次將主權交給神的行動——從「以我為中心」,轉向「以基督為中心」。積極參與植堂,就是這種信仰的實際體現,而不僅僅停留在「口號」上。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 5:15 所提醒我的:「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信耶穌的終極目標,不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是為了耶穌的榮耀。當我不再追求個人利益和益處,而是渴望基督的名在未得之民中被尊崇時,參與植堂的行動才會被賦予真正的屬天動力。保羅在羅馬書 15:20 強調福音要傳到未得之地:「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這節經文提醒我,植堂事工常常意味著離開舒適區,進入未知的環境。面對陌生的地方、資源有限的社區,甚至內心對自身能力的懷疑與不確定。
然而,神的話語是我信心的根基。正如約書亞記 1:9:「我豈沒有吩咐你嗎?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神的應許不是空話——無論面對何種困難、挑戰或未知,祂都與我同在,為我提供力量和智慧。
因此,植堂不僅是一個使命,更是信心的實踐。每一步跨出去的行動,都讓我親身經歷神的同在和供應,讓福音在新地方生根發芽。我所需要的,不是完美的條件,而是順服與信靠的心,因為神已經預備了一切,使我在祂裡面得以剛強、勇敢前行。感謝神的呼召,我是洛杉磯西區華語浸信會植堂宣教士周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