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馬可福音最後三章講耶穌基督的十字架,14章講十字架之前,15章講十字架,16章講十字架之後。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他將最後的時間用來與門徒相處。
一、害主與愛主(14:1-11)
- 有人害主:這段經文記載了兩個極端的反應,有人害主,有人愛主。開始的兩節和結束的兩節有人要害主(14:1-2,10-11),夾在中間的是一段愛主的故事。誰要害主?「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祭司長是撒督該人,文士是法利賽人,雖然同屬猶太教,平時卻站在相對的立場。耶穌來了,成為他們共同的敵人,反而促成了他們的合作。這種現象極為普遍,基督徒來到一個地方,平時彼此不合的人,反而會聯合起來反對基督徒。
另一個要害主的人是門徒猶大:「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猶大為何要賣主?他跟從耶穌這麼久,聽過耶穌的道,見過耶穌的神蹟,知道耶穌的仁慈善良,每日口稱耶穌為主,怎麼忍心出賣他?關於這一點,約翰提供了一些線索:「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12:6)猶大是個貪財的人,貪財使人盲目,甚麼事都做得出來,包括出賣親人。祭司長聽到猶大要出賣耶穌,滿心歡喜,「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
- 有人愛主:耶穌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14:3)。有些人看了很不高興,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那時一天的平均工價是一錢銀子,三十多兩是三百多天的工價,是一個工人的一年所得。這麼多錢,往耶穌頭上一澆就沒了,值得嗎?有人認為這是「枉費」,並給了一個崇高的理由,認為可以用這筆錢來賙濟窮人。耶穌不同意,認為這女人所做的是「一件美事」,為了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主的身上。當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他的身上仍然散發著真哪噠膏的香氣。按照猶太人的習俗,安葬死人要用香膏(一般香膏)膏屍體(16:1);這個女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事先用最貴重的香膏膏了主。
基督徒(教會)使用金錢,如何才是「枉費」?如何才是「一件美事」?有甚麼原則可以遵循?大致的原則是:凡用在主身上就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用在其他地方的,有可能是美事,也有可能是枉費,各人(教會)自行判斷。凡是獻給主的,要獻上佳美的、上好的,獻多好都不是枉費。給主用的,給聖工的,不能比你自用的差。有人把自己不用的破椅子、破鋼琴捐給教會,他們的心態錯誤,教會也不要這種東西。愛主的人,為主輕看金錢;不愛主的人,為金錢輕看主。這個女人(根據約翰福音,她是伯大尼的馬利亞,約12:3)將一年的工價倒在耶穌身上,不認為可惜。反觀猶大,為了這瓶香膏三分之一的價錢(太26:15,三十塊錢相當於120天的工價)就賣了主,二者不啻天淵之別。
二、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 神要我們記念他:根據聖經的記載,神要我們在三方面記念他:
1)記念神的日子:神要以色列人在日子中記念他,其中最重要的是逾越節和安息日。神要以色列人守逾越節,記念這日:「你們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出12:14)出了埃及之後,神還要以色列人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20:8)
2)記念神的作為:神要以色列人記念他奇妙的拯救。以色列人過了約但河之後,神要以色列人記念他的作為。十二支派各一人,每人從河中取一塊石頭,將這十二塊石頭堆起來:「這些石頭要作以色列人永遠的記念。」(書4:7)
3)記念神的約:神要以色列人記念他的約,永誌不忘:「你們要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代上16:15)
- 耶穌設立主餐:耶穌設立主餐,要門徒記念他:「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22:19)主餐是在主日守的,這是記念神的日子。主餐是為了記念耶穌的拯救,這是記念神的作為。主餐是記念耶穌所立的新約,這是記念神的約。耶穌設立主餐,將記念神的日子、記念神的作為、記念神的約三方面都包括在內。主餐是在逾越節的晚餐桌上設立的,是「以新的記念,取代舊的記念」。基督徒不守逾越節記念出埃及,我們守主餐,記念耶穌的十字架。
- 餅與杯的意義:耶穌解釋餅的意義,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解釋杯的意義,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14:22-24)餅是耶穌的身體,杯是耶穌立約的血,二者表明主的死:「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11:26)主餐是一個等待,等待主的再來。主再來之前,我們要一直守主餐,一直表明主的死,一直記念他。
耶穌將一張餅擘開,給大家分著吃。將一個杯傳遞,給大家分著喝。主餐除了記念主,同時也記念眾人在主裡的合一:「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10:16-17)主餐是最美的禮,向上記念耶穌基督,向四周記念弟兄姊妹。在主裡我們沒有分門別類,只有感恩,只有合一。
三、耶穌的掙扎(14:32-36)
- 客西馬尼園:這座園子不是花園,而是橄欖樹園。「客西馬尼」是「榨油」的意思,從橄欖榨出油來。此園乃是壓榨之地,受煎熬之處。
- 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耶穌知道自己即將承受十字架之苦,完成他來到人間的使命。但令人感到困擾的是,耶穌並未面帶微笑從容就義,反倒憂傷痛苦幾乎要死。耶穌後悔了嗎?卻步了嗎?害怕了嗎?親愛的弟兄姊妹,客西馬尼園中那俯伏在地、痛苦祈禱、汗珠大如血點滴在地上的耶穌,才是真正的耶穌。對我而言,耶穌的掙扎更增加了聖經的真實性,沒有刻意美化,沒有避而不提,只是誠實記錄。耶穌曾經掙扎過,聖經不要隱藏這一點,我們也必須面對這一點。
耶穌為何掙扎?一般的看法較從人性的軟弱來考量:十字架這麼痛苦,耶穌在世上也有人性,當然會憂傷害怕。我個人則較從神性的聖潔來考量:對聖潔的神而言,最污穢的就是罪;耶穌即將承擔全世界的罪,當然會痛苦掙扎。耶穌有完全的人性,也有完全的神性,無論是人性或神性,他掙扎過是事實。這掙扎無損於耶穌的形象,反倒增加了深度和榮美。人人都會掙扎,因為耶穌曾經掙扎過,掙扎不再被鄙視或譴責,反被正面允許了。我們不必假裝沒有掙扎,以為那樣才是靈命高深。再高深,也高不過耶穌。耶穌也曾掙扎過,但他最後還是順服了天父的旨意,那才是我們要學習的。
- 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耶穌向天父祈求「將這杯撤去」。這杯是十字架的苦杯,耶穌求天父撤杯,隨即加上一句:「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經過三次禱告,耶穌順服了天父的旨意。從那以後耶穌再無掙扎,堅決而鎮定地面對十字架的苦難:「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親愛的弟兄姊妹,每個掙扎都有兩個走向,一個是走向自己的軟弱,一個是走向天父的旨意。耶穌對天父說「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一面掙扎,一面向天父走去。等到掙扎結束的時候,他已經站在天父的旨意當中。
希伯來書將耶穌的掙扎總結如下:「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