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愛楓(Emma Lu)
尊敬的牧師、師母及教會的眾兄弟姐妹們,大家好!我叫魯愛楓,英文名是Emma。我之前對聖經並不瞭解,但通過親眼看到女兒成為基督徒後所發生的變化,讓我對耶穌基督心懷感恩。我的女兒信主後不但將自己的學業和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條,而且還在教會中遇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人也變得越來越陽光、自信、獨立,我們做父母的,雖然不在她身邊,但因為有神的保守,我們對她一個人在美國生活感到特別放心。
我不僅從女兒身上看到神的奇妙作為,也在教會的弟兄姊妹身上看到神的愛。我今年7月來到洛杉磯西區華語浸信會,並參加了主日學習和慕道班。對我觸動最大的是聖經裡的一節經文,就是約翰福音3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是一種怎樣的大愛呀!只有神才能做到,我們人卻極難做到。但是在教會,我卻從弟兄姊妹對我們全家無私的幫助中體會到了這種無私的愛,我想這也是神籍著眾弟兄姊妹對我們的幫助來顯出祂的大能,讓我更加信靠神。
信主之前,因為受傳統文化的影響,我對信仰並不排斥。我想無論是中國的經典文化,還是聖經,都是經過歷史沉澱的道理,似乎都是導人向善的。不同的是中國的經典文化是讓我們學習聖人的為人處事,通過不斷地修煉自己,讓自己變得越來越優秀。這是一個長期和自身習性作鬥爭的過程,需要有堅強的毅力,做到自律、自省,靠人的能力是不容易做到的。
而聖經不是人的話,是神的話,神親自啟示不同的作者,在約1500年的時間跨度中寫下了聖經。我覺得聖經的寫作是一件偉大的事,因為神使用的這些人生活在不同時代,有著不同的背景,卻能一起完成這共計66卷,超越千頁,卻前後一致的書。聖經是神的話,它是帶有能力的,並且對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意義!
聖經有一個非常堅實的陳述,就是除了耶穌基督以外,世上的眾人都是罪人。我承認我是一個罪人,而耶穌為我的罪死在十架上,使我罪得赦免,叫我因著信靠祂,得以與神的關係修復。我更多地讀聖經,也更加地與主親近,終於接受耶穌基督為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
決志信主後,我非常感恩能夠得到神的赦免,使我能從以前的罪中得釋放。在我接受耶穌基督為我的救主以後,我感到生命的更新,也更加有安全感,我不再感到孤獨,我能體會到神隨時隨地與我同在。參加浸禮,象徵著我的罪被耶穌基督洗淨,它是我對主信心的一個公開的宣告。我非常感恩能夠因信接受耶穌基督為我的主和救主,也希望從此能成為一個更好的人。我希望能夠更加像主,不過當然,除了主基督以外,沒有人是完美的。我希望我能更自律,更多地與人互動,分享基督的福音給我認識的人,使他們也能信靠主,成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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