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耶穌來到格拉森人的地方,外邦人的地界,他在那裡從一個人的身上趕出了一群鬼
一、外邦趕鬼記(5:1-20)
- 二十節:馬可福音以20節的經文來紀錄此事,是福音書中最長的趕鬼記載。其他的趕鬼都是寥寥數語一筆帶過,這次卻不惜筆墨詳細記載,包括了許多細節。
- 外邦地:這件事發生在外邦人的底加波利(5:20,意思是「十城」,位於約但河東),格拉森人的地方(5:1)。
- 一群鬼:鬼的名字叫「群」,因他們多(5:9)。「群」是羅馬軍團的單位,人數約六千,是一個相當大的數字。
- 一群豬:這次事件中有二千隻豬淹死(5:13),造成不小的財務損失。猶太人視豬為不潔淨,不吃豬不養豬,只有外邦人才養豬。
- 一個人:趕出一群鬼,損失一群豬,是為了拯救一個人,顯示出人在耶穌心目中的價值。主視人為寶貴,社會放棄的人,主不放棄,就算有損失,也要拯救。
- 一位主:這次趕鬼有兩個特殊之處:一,地點。耶穌離開猶太人的範圍,來到外邦人之地。古人相信靈界也有勢力範圍,各地有各地的鬼神。耶穌在外邦人之地趕鬼,顯示出他的權柄不受地界限制。二,數目。耶穌趕出的不是一個鬼,而是一群鬼。不是一小群鬼,而是一大群鬼。耶穌的權柄極大,無論是一個鬼還是一大群鬼,趕鬼都只是一句話的事。
二、被綑綁的得釋放
- 釋放之前(5:1-5):「被鬼附」是一種綑綁,不是將人捆綁起來關在牢房,而是邪靈侵入人身,從人的裡面綑綁他。這是一種強力的綑綁,脫困極難,傷害極大。被附之人住在墳塋(與世隔離),遭人厭棄(社會排斥),用石頭砍自己(自我傷害)。唯一比鬼附更厲害的,是罪的綑綁。罪的綑綁也是從裡面綑綁,也自造成隔離、排斥、自我傷害。但罪所造成的最大傷害,不是自己的身體,不是人際關係,而是與神的關係。耶穌能釋放被鬼綑綁的,也能釋放被罪綑綁的。
- 釋放的經過(5:6-13):整個經過有三個步驟:一,耶穌來到。二,去見耶穌。三,人得釋放。「耶穌來到」是整個事情的關鍵:耶穌渡海,來到格拉森人的地方(5:1)。從福音的角度來說,耶穌降生,來到罪惡的人間,完成了救贖,又藉著福音的傳揚來到各地方、各社區、各校園。耶穌來到的地方,就有釋放和拯救。第二步是「去見耶穌」:耶穌來了,你是否願意去見他呢?鬼附者見耶穌是被動的,他裡面的鬼將他帶到耶穌面前;罪人見耶穌卻是主動的,你裡面的罪是否將你帶到耶穌面前,求他拯救呢?第三步是「人得釋放」,這是最簡單的一步:只要見到耶穌,鬼自然被趕出,罪自然被潔淨,人自然得釋放。
- 釋放之後(5:14-20):見到耶穌之後,綑綁脫落,新生命開始。那人「坐著,穿上衣服,心裡明白過來。」(5:15)他不再傷害自己,不再脫離人群,有了新的動力,到處為主作見證:「那人就走了,在底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5:20)。
三、這件事的信息
- 耶穌的權柄:耶穌是普天下的主,靈界、自然界、世界全地,都在他的權柄之下。
- 耶穌的價值:耶穌看人為寶貴,一個被社會所遺棄的人,主也看為有價值。
- 耶穌的腳蹤:耶穌在外邦人之地施行拯救。主愛世人,他愛猶太人,也愛外邦人。
- 耶穌的吩咐:耶穌吩咐當事人,到各處去傳揚主為他做了何等的大事!(5:19)不像在猶太人之中,在外邦傳揚不涉及對彌賽亞的誤解,所以耶穌不禁止他,反倒吩咐他去傳揚。我們也當傳揚主為我們所行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