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法利賽人看見耶穌的門徒用俗手吃飯,未經過禮儀的潔淨,就來責問耶穌
一、反派角色的形成
- 法利賽人:讀聖經的人都不會忘記法利賽人,他們反對耶穌,要除滅耶穌,最後將耶穌送上了十字架。如果耶穌是正派,法利賽人就是反派:如果耶穌是從神來的,那麼法利賽人就是從撒但來的了?這是戲劇裡的邏輯,現實生活要比這種簡單的二分法複雜多了!事實上,法利賽人是虔誠的猶太教信徒,他們遵守著一般人難以遵守的清規戒律,對神忠心耿耿,自認是上帝忠實的子民,猶太教的堅決的守護者。在他們的眼中,耶穌是一個離經叛道的人,譁眾取寵,誘惑百姓遠離神。
- 反叛角色的心理演變:壞人也有心理上的需要,他們需要相信自己是好人,否則內心會崩潰。法利賽人時常責問耶穌,每次都是義正詞嚴,自認站在神的一邊。這種心理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極為普遍,因它反應出人性。人不能忍受自己是「壞人」,在打擊對方之前,要先將對方設定為壞人:我是打擊壞人的,那我當然是好了囉!或者更進一步,將對方設定為「非人」,是撒但的使者,邪惡的化身。我將他趕盡殺絕,送上十字架,是他罪有應得。這種「心理說服」需要時間,日積月累,走到某一個程度之後,就成為(幾乎)不可逆的過程,極難回頭。法利賽人在耶穌身上,就將這條路走到了底。
二、分辨的能力
- 需要清晰度:神要我們有分辨的能力。法利賽人與耶穌爭論,雙方都信神,立場卻對立,誰才是對的?新約書信大多是為了處理教會問題而寫的,有人在真理上提出不同的說法,信徒莫衷一是,於是使徒寫信辨明真理,使模糊的情況清晰化。基督徒必須有分辨的能力:信徒之間若起了爭論,雙方都說自己愛主,他們的立場卻是對立的,你是否能夠分辨,誰才是對的?
- 分辨的原則:
- 不求個人利益:分辨的先決條件是公正,公正的先決條件是不自利。法利賽人與耶穌作對,假先知、假師傅與眾使徒作對,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求自己的利益。為了要維護自己的名聲地位,或者財利,因此而與耶穌和使徒作對。「自利」是煙霧,這煙霧一旦升起,人的眼睛就模糊,事情就看不清楚了。
- 熟練聖經真理:法利賽人不是不懂聖經,但他們是從宗教的系統和人的遺傳來看聖經,只會在宗教上利用聖經,卻不懂聖經的本意。耶穌是真理的化身,他從神的本意來瞭解並應用聖經。身為基督的門徒,我們必須從宗教的系統和人的遺傳之中走出來。不但熟練聖經,並且要明白神的本意,這樣才能夠分辨真理:「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5:14)
三、俗手事件
- 神的話語 vs 人的傳統:好比說,我們教會是美南浸信會,我們應該遵守聖經的原則,還是美南浸信會的傳統?許多信徒不能分辨這二者的區別,他們將人的傳統,當作神的話語來遵守。對於那些不遵守傳統的人,就視為離經叛道。這種看法,完全是法利賽人的邏輯。法利賽人遵守「古人的遺傳」(7:3),在人的傳統和神的話語之間劃等號,被耶穌大力譴責。傳統,不是不可以有,但傳統可以打破,神的話語卻不可,這是二者的區別。
- 用俗手吃飯:法利賽人在吃飯之前要先潔淨手。沒有潔淨的手叫做「俗手」,就是沾染世俗之手。「潔淨」是一個猶太教的禮儀,象徵式地用水在手上流過,手就「不俗」了。門徒用俗手吃飯,法利賽人看了之後很生氣,就去責問耶穌。問題是:誰規定不可以用俗手吃飯?神嗎?當然不是,這只是人的遺傳。既是人的遺傳,為何生這麼大的氣?這就是法利賽人!他們的特點,就是能夠以對待違反神話語者的憤怒,來對待違反傳統的人。
四、譴責
- 假冒為善的人!耶穌的譴責迅速而又毫不留情,一開口就斥責法利賽人「假冒為善」(7:6)。我敬佩耶穌,他如此睿智,滿有神的智慧,又如此真率,說話一步到位,毫不拐彎。耶穌用先知的話,責備法利賽人「用嘴唇尊敬神,心卻遠離神」,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神也是枉然!(7:6-7)
- 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7:8,13):有時候,基督徒必須在神的道和人的遺傳之間做取捨。遵守這個,就必須離棄那個;承接這個,就必須廢掉那個。法利賽人選擇人的遺傳,他們寧可廢了神的道,也要保持傳統。不少基督徒,傳道人在內,他們效忠的第一對象是自己的宗派,或神學系統,而不是神的道。你呢?若要在神的道和人的傳統之中作選擇,你選哪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