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霽
我要學會感謝神,不只是感謝祂在物質上的賜予,更是感謝祂在我的生命中的引導和看顧。
瑪拉基書 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十一奉獻這件事,在我還是慕道友的時候就開始困擾我。 我第一次接觸基督信仰是在18歲大學入學時。當時,我的學長學姊帶我們一群新生去參加了一個華人教會的活動,我還記得那天大家玩得都很開心,但在我們回程的路上,學長給了我們一個特別的提醒:「如果你單獨參加這樣的教會活動要謹慎,因為他們可能會要求你上交一部分工資。」這番話在我心中種下了懷疑的種子,我甚至不清楚那個教會的具體性質,但卻深信學長的話:教會是透過教眾的奉獻來維持生計的。 這讓我想起《馬太福音》6章21節:「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 你的心也在那裡。」
在費城工作時,我開始參加費城大學城華人教會的團契活動。儘管因為基督徒們的幫助,我對基督信仰已經有了大概的了解,也不再有強烈的抵觸心理,但對於十一奉獻我仍有很多疑問。我辛苦賺來的薪水對我來說非常重要,我總是想,只有在我經濟條件允許時才應該奉獻給教會,而不是每個月固定地奉獻出十分之一。那時我的基督徒朋友們引用了《路加福音》21章1-4節中一個窮寡婦的故事來勸解我:
「耶穌抬頭觀看,見財主把捐項投在庫裡 ,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他們提醒我,人自然貪心,而故事裡的寡婦卻因對神有完全的信靠而得神喜悅。這個故事一直在我心中迴響,但我卻難以完全理解並實踐它的意義。
搬到洛杉磯後,因感受到了聖靈的感動,我決志信主並接受了浸禮。即便如此,我對十一奉獻的做法仍然猶豫不決。我曾嘗試少量奉獻,但之後因為家中發生的不幸事件讓我剛建立的信心動搖,也因此停止了奉獻。我曾經天真地以為,身為新信徒,我會得到特別的保護和祝福。但現實的打擊讓我開始感到失望和困惑,甚至開始質疑神的愛。那時,我彷彿處於《詩篇》22篇1節所描述的迷茫中:「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為什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
然而,感謝神在我信心動搖時沒有放棄我。在教會弟兄姊妹的幫助下,我重新建立自己的信心,開始感受到自己與神的關係變得親近。當我再次聽到基督徒朋友和牧師講述十一奉獻的意義時,我意識到我之前的想法是多麼錯誤,並且一直都是以人為中心。我聽到的一句話讓我深受觸動:「你們會自覺地納稅,因為知道國稅局的威嚴;但在神的規則前,為何不願奉獻出十分之一的收入呢?是因為看不到神的懲罰,還是因為你們根本不認識神?」這使我開始反思,發現自己一直都過分關注現世的事,而總是忽略了神國的重要性。
我開始意識到,我一直以自我為中心,認為自己的一切成就都是憑藉著自己的努力和能力。我曾經認為自己的工作和收入完全是我個人的成就,沒有意識到這一切都是神給予的恩賜。我忽略了神在我生命中的作為:是神讓我出生在一個能提供良好教育和有愛的家庭,是神讓我有機會出國留學,是神讓我能夠專心學習,找到工作,並在工作中成長。我會感謝家人為我提供的今世富足和愛,那麼我就更應該感謝神,因為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所賜予的。
這些反思讓我認識到,十一奉獻不僅是一種物質上的奉獻,更是對神恩典的回應,理應是我身為基督徒生命中的一部分。我要學會感謝神,不只是感謝祂在物質上的賜予,更是感謝祂在我的生命中的引導和看顧。所以,我再也沒有理由不做十一奉獻,因為這一切本來就是我當擺上的。十一奉獻,對我而言,已不僅是一種物質上的行動,更是我信仰的真實表達。它是我對神深深信任與依賴的見證,也是我心靈與神連結的橋樑。願每一次的奉獻,不僅成為我的生活習慣,更成為我與神關係中不斷增長的信任與親密。願我在每一個十一奉獻的瞬間,都能深刻體會到,與神同行的生活是何等的豐富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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