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使徒行傳,基督信仰最早的時候不叫「基督教」,而叫「這條道路 The Way,簡稱這道,希臘文 hodos」:
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hodos)的人,無論男女,都准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徒9:1-2)
後來,有些人心裡剛硬不信,在眾人面前毀謗這道(hodos),保羅就離開他們,也叫門徒與他們分離,便在推喇奴的學房天天辯論… 那時,因為這道(hodos)起的擾亂不小。(徒19:9,23)
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hodos),就支吾他們說:「且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我要審斷你們的事。」(徒24:22)
失去光澤的品牌 A Brand Losing Its Luster
「這道」和「基督教」有何不同?簡單的說,「這道」是人生的旅程,發自內心,將內在的信仰表現於生活之中。反觀「基督教」,對許多現代人而言(基督徒在內),這是一個宗教的品牌,供人選擇。就如衣服和鞋子有許多品牌,各人選擇自己喜歡的,宗教也是一樣。有人信回教,有人信佛教,有人信道教…有人甚麼都不信。既然是選擇,主導權在你。鞋子可以扔,衣服可以換,宗教也是一樣。今年諸事不順,我去求神拜佛,我去信耶穌;明年凡事順利,就將神佛和耶穌拋在一邊。或者我原來甚麼都不信,來到美國,對基督教這個品牌有了好感,就去信它。
這樣的宗教是以人為中心的,它的作用,在於服事人的需要,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 靈驗度。祈求「神明」將我想要的東西賜給我,好比說,保平安、得醫治、考試通過、生意興隆、官場得意、健康長壽…。這個關係的維持,在於神明靈驗的程度。神明若靈驗,我就虔誠而熱心;若不靈驗,我就冷淡,甚至不信。
第二, 心靈扶持。在一個競爭激烈、壓力強大的社會,許多人需要心靈上的扶持。消極地說,撫慰受傷的心靈,使其得以醫治恢復;積極地說,增加心靈的力度,使其能夠挑戰更大的目標。現代教會許多「心靈雞湯」式的信息,以及「情緒按摩」式的「敬拜讚美」,都是朝著這個方向設計的。
第三, 社交功能。一般來說,宗教團體提供了較為安全的社交環境,使人容易被接納,交朋友。特別是在美國的華人,離開了原有的生活環境,需要新朋友和日常活動,教會在某個程度之內發揮了這個功能。教會也提供了人脈關係,透過教會裡的人,生活的路子較為寬廣,做事較為方便。
然而,這樣的教會卻不是真正的教會。一個又靈驗、又有心靈扶持、又有社交功能的教會,是一個很好的宗教團體,卻不是真正的教會。它犯了一個基本的錯誤:以人為中心,不以神為中心。換一個說法,它不是「跟著主」走,而是「帶著主」走。不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而是將耶穌當作「神明」帶著,提供你的需要。區別很明顯:聖經中的「這道」是以神為中心的,捨己跟從主。許多「基督教會」卻是以人為中心的,不是捨己跟從主,而是用宗教來服事人。這不是說,教會不服事人。教會有愛心,會服事人,但不本末倒置。以下是一個真實的對話,你或許會感到熟悉:
「你們教會有幼兒園嗎?」
「沒有。」
「有英語會話班嗎?公民入籍班嗎?」
「沒有。」
「有沒有辦一些活動,好比說插花、繪畫、瑜珈、賓果、旅遊…之類的?」
「沒有。」
「那你們教會有甚麼?」
「對尚未信主的人我們有慕道班,已經信主的我們有聖經課,還有其他的主日學班、主日崇拜、禱告會、詩班、和團契各樣活動。」
「誰要去那些!我說,你們教會怎麼只辦這些啊?」
「我們是教會,不辦這些,要辦哪些?」
「……」
「基督教」這個品牌,失去了原有的光澤。當它還是「這道」的時候,明光照耀,大有能力,攻破黑暗的營壘,使罪人得生命,被擄的得釋放,連強大的羅馬帝國都無法阻擋它的進展。當它成為許多宗教中的一個選擇,一個服事人的工具,就變得軟弱無力,黯然無光。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是耶穌的門徒,我們只信耶穌,不信品牌。(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