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得3:9)
凡事都有神的美意,當你最困苦的時候,往往也是神要成就他旨意的時候。路得跟著拿俄米回到了伯利恆,因為生活困苦,就去田間拾取麥穗,因此而成就了神在她身上的旨意。
1. 拾穗的恩典
當困苦的時候,我們的眼睛變為明亮,能夠看到平時看不到的東西。常見的大麥田,此時在路得的眼中變成了可以拾穗的場地。「拾穗」是以色列人所特有的現象,起源於神的律法:「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23:22)路得之所以能夠去拾穗,是因為神將他的恩典寫於律法之中,命令以色列人服從,使窮人也能夠分享到他的愛。路得對拿俄米說:「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得2:2)使路得蒙恩的有兩位,一位是波阿斯,一位是神。波阿斯是直接的施恩者,他讓路得拾取麥穗,並且「用慈愛的話安慰了她的心」(得2:13)。神是間接的施恩者,也是真正的施恩者。波阿斯的所做所為,只是在分享神的恩典和遵守神的命令。感謝神,因他有豐盛的慈愛!我們和路得一樣,本是一個貧苦的外鄉人。只因神的恩典,我們才遇到了救贖主,得以進入神的國度。
2. 一個至近的親屬
路得將拾取的麥穗帶回家,告訴婆婆她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裏作工。拿俄米一聽是波阿斯,就對路得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得2:20)「至近的親屬」也可翻譯為「救贖者」,根據摩西律法的規定,至近的親屬有救贖親人的責任:「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國人)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利25:25)。後來波阿斯果然出錢買了拿俄米的地,娶了路得為妻,履行了「至近的親屬」的責任。弟兄姊妹,耶穌是我們至近的親屬。他愛我們,用他自己的血買了我們(徒20:28),將我們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
3.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
「衣襟」的原意是「翅膀」,這個字在路得記出現過兩次。第一次是波阿斯對路得說:「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得2:12)第二次是路得對波阿斯說:「求你用你的衣襟(翅膀)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得3:9)路得向波阿斯所說的話,是求救也是求婚。她是在請求波阿斯救她脫離困苦,並且與她建立永遠的關係。這樣大膽的「不情之請」,在廿一世紀的今天都令人驚訝,何況是三千多年前?然而當我們求耶穌拯救我們的時候,其實是提出了更過分的不情之請,因為我們是在求聖潔的神與我們建立永遠的關係。感謝主耶穌,他愛我們。他用他的衣襟遮蓋了我們,使我們成為他永遠的新婦。
4. 後記:救恩的家譜
路得記以一個家譜結束:「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得4:21-22)新約一開始就接續這個家譜,提醒我們耶穌是大衛的子孫,而大衛是路得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太1:1,5-6)。感謝神奇妙的救恩!他使波阿斯成為路得的救贖者,使他們二人的後裔耶穌基督成為全人類的救贖者。
禱告:主耶穌,感謝你的救贖,使我由貧窮變為富足,成為神家裡的人!
願主賜給你美好的一天!
主內,
王文堂牧師,洛杉磯西區華語浸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