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殺盡」嗎? ——雅歌團契《約書亞記》查經討論

舊約聖經記載了很多神指示以色列人殺盡他們所攻打的城中的一切,不管是大人,孩童,牛羊——真的需要殺盡一切嗎?沒有別的選擇嗎?這樣的神跟我認知的神有出入嗎?

從4月末起,雅歌團契的查經進入《約書亞記》,在Steve帶領「約書亞記縱覽」時,請大家填了一張表:「關於約書亞記,你有什麼想提的問題?」

隨著查經慢慢進行,大家也不時提出自己的問題,其中,Kate的問題引發了弟兄姊妹的熱烈討論,差不多貫穿在這小半年的查經中:舊約聖經記載了很多神指示以色列人殺盡他們所攻打的城中的一切,不管是大人,孩童,牛羊——真的需要殺盡一切嗎?沒有別的選擇嗎?這樣的神跟我認知的神有出入嗎?

這可能是許多弟兄姊妹曾有過的問題,也可能是許多慕道友信主的阻礙之一,故此,我們特別將團契中的討論簡單整理出來,並沒有一個最後結論和答案,只是希望為這個「難題」提供更多不同層面的思考角度。

 

關於「惡貫滿盈」

Kate:其實聖經中似乎有一個「標準答案」,就是到約書亞的時候,迦南人的惡已經滿盈了(參考創世記15:16),神要藉著以色列人來審判迦南人。可是我還是覺得這樣好殘酷啊,難道沒有別的出路嗎?

Forrest:世界已經七十多年沒有大規模戰爭了,生活在這個時代的人對於人性之惡是缺乏想像力的(最好也不要有)。八十年代初,我所生活的小鎮上仍舊會上演宣揚階級仇恨的文革戲劇,給童年的我留下揮之不去的恐怖印象。這還只是所謂「人民內部矛盾」的鬥爭,還只是一小部分的惡。「惡貫滿盈」我不敢去想會是怎樣,但肯定百倍於此。對惡人的仁慈,是對正常人的殘酷。容忍四百年,我覺得已經是太仁慈了。

Vanessa:《士師記》結尾所記載的幾個事件,我們現代人讀起來都覺得惡到匪夷所思,有人解讀說正是因為迦南人沒有被滅盡,以色列人被他們影響才墮落至此,雖然這未必全怪迦南人,但估計他們的惡行不會在這之下。

Kate:不要以今生為終點的話,我們看這些或許有不一樣的想法。而且律法剛行的時候必須更嚴格。但是,對於這些迦南人,會不會這就是終點?

秦夢:如果以肉體的死來作為公義的結局的話,迦南地也許真的有人被「枉殺」,比如我們認為無辜的婦女兒童(且不論他們是否真的完全無辜)。但是,靈魂的死亡才是真正的死亡,從這個角度來看,倘若這迦南地中有人不應當死,公義的神也必救他們的靈魂得救。

 

關於「神的屬性」

Kate:我常常想著神是如同父親這樣的角色,所以一開始無法完全理解這些記載;在讀到約書亞記11章時,我有了新的得著——活在現今的我們因為有對和平與不鼓勵暴力這樣的教育背景,所以覺得這樣的記載很殘酷,但神是公義的,是有主權的,我怎麼想,其實是沒有太大意義的。之前我的想法比較糾結在「他們做了什麼導致這樣的結果」,其實重點是「這是神的吩咐」,就應該像約書亞那樣專心跟從神,完全順服神。

Vanessa:以前聽過一個比喻,神和我們人的差別就好像我們和螞蟻的差別(甚至更大),想像一下你為一隻螞蟻捨命?即使是一窩你用心餵養了很久的螞蟻,你為他們捨命?這是神無法測度的愛;反過來,螞蟻當然無法理解我們的一舉一動,正如我們沒辦法用自己有限的智慧去理解神的意念,螞蟻不可能對我們的決定說三道四,我們也不能對神的主權說好說歹。

Steve:神的正義是高過我們人理解的正義的,或許我們現在不明白這個過程為什麼如此殘忍,但我想我們可以留著這個問題到見神面的時候。聖經中約伯其實就有過類似超出他認知的問題,但是當他真的到神面前的時候,其實他的問題已經不是問題了。我想我們也很可能如此。

秦夢:迦南人必須死嗎?必須死。我們有限的人對於無限的神的認知總會不完全,但這個問題引發了我對於神的聖潔的進一步思考,以及罪的代價是什麼?

生活在自由主義時代的我們,常常對聖潔的標準有所妥協,似乎差不多就可以,一點點罪沒關係。然而神聖潔的屬性究竟意味著什麼,意味著祂對罪的態度:滅亡。雖然,當神對惡貫滿盈的迦南地發出殺盡的命令時,我們常常會發問:何至於此?但事實是:罪至於此。聖經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恰恰體現了神的慈愛。我們今天有罪,卻仍在神面前活著,是因為耶穌基督為我們付上了罪的工價——死。我們對罪的嚴重性認識越深,對神的恩典認識越多,才會更多地理解耶穌基督為我們做了什麼。

「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馬書6:4-5)所以,我們也必須死,進入耶穌基督的死;乃是為了活,與基督一同復活。

 

關於「我們的感受與回應」

Kate:在讀舊約的過程中,我慢慢有了一個很棒的得著:我應該要更謙卑,不要想著因為這個人做了什麼不好所以他有什麼結果,而為此感到痛苦,我更能看到這些軟弱也是我的軟弱,我更應該堅定地去做神所吩咐所喜悅的事情。

Vanessa:在面對諸如此類的「難題」時,我們有時會聽到各種各樣的聲音,可能會感到無所適從,有一句經文提醒我:「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翰福音7:17)若我們立志順服神,又認真讀經去明白他的旨意,必能分辨從神而來的聲音。

Forrest:我把我信主的個人經歷代入以色列民族的歷史:在埃及的經歷,就是信主之前在世界的生活,有發達的春風得意,也有身不由己的做牛做馬;信主決志了,就好比出了埃及,但也有信心不足,眷戀世界,就好像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漂流;最後終於得了神莫大的恩典,進了應許之地,當然應該對我生命中的各種罪惡趕盡殺絕。

方舟:要合理化屠城的內容,理性層面的認知對我沒有難度,畢竟那是神的旨意,背後有神的心意。但是,以現代人的角度代入,「種族滅絕」是怎麼也繞不開的字眼,難免會心生很多問號和唏噓——當以色列人揮刀砍刺的時候,是把刀下的外族城民「非人化」,視為不潔淨的豬狗嗎?他們就沒有一絲的遲疑嗎?人被造也被賦予了良知,當殺盡手無寸鐵的人後,難道以色列人不會如現代戰爭史中的士兵般,良知崩壞,出現心理扭曲,過度暴力傾向,創傷後遺症?或是說,在那個蠻荒的久遠年代,人們生來較為殘暴,廝殺屠城本就是常事,有了神的旨意,那就更加毫無顧忌了?所以,從感性的角度,我不能理解,想得太多就會跳進兔洞出不來。

幸虧,不理解並不等於無解——我允許「不懂」的存在,並讓「不懂」和「堅信」共存。我承認聖經中有許多「不懂」的地方,但同時我「堅信」神是真的,好的。而且,這份「堅信」遠遠優先於「不懂」。每當遇到不理解的細節,我會把它們裝到箱子裡,隨著自己成長,不時打開箱子翻看重新思考。或許會有新的體會,或許永遠無法理解。可是,這些細節都無能撼動我對神屬性的認知和相信。

Leo:如果從屬世的角度去看待這段歷史的話,其實就是一個民族從埃及地出來去攻佔了迦南的土地,雖然戰爭很殘酷,死了很多人,迦南那邊很多的民族也滅亡了,但是我想絕大多數人也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別,因為類似的事情在人類歷史上太多了。現在我們之所以對這些戰爭和殺戮那麼在意,是因為我們是在聖經裡面讀到的,而且多了很多其他從神而來的信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聖經裡給這個戰爭的理由是「他們的罪惡滿盈了」。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會覺得有點難以接受,因為在我們的認知裡,婦女小孩尤其是嬰孩,和罪惡是很難聯繫上的。但是這裡的「罪惡滿盈」和個體的犯罪與否沒有關係,而是指那整個地上的人的狀態。這和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是一樣的,世人都犯了罪,包括那些剛出生的嬰孩嗎?答案雖然讓人難以接受,但毫無疑問是肯定的。

我們糾結那些迦南的婦女小孩被殺,就和我們糾結一個剛出生就夭折的嬰孩能不能進天堂是一樣的,聖經裡沒有給答案,我們就不自覺地預設神沒有考慮周全,或者神的安排不公平,卻忘記了神是那位全然聖潔、全然公義、充滿慈愛的神,他愛我們到一個地步,為了滿足律法的義,讓他的獨生愛子來為我們承擔罪的刑罰,這樣一位慈愛的神,我們憑什麼去質疑他對於那些生命也充滿慈愛憐憫並有公義的安排呢?

關於人的回應,聖經裡有個很好的例子:大衛在淫亂中生的孩子一出生就生重病,後來死去。很多人讀這個故事糾結「大衛犯罪為什麼要讓小孩受懲罰」,我想如果我是大衛,一定也會怨恨神「我做錯了,你衝我來,為什麼針對孩子?」但大衛卻不是這樣的,孩子生病時他晝夜哀哭禱告,聽到孩子死了卻沐浴更衣吃飯,周圍的人都很不解,大衛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是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大衛當時肯定是非常難過的,但同時他也對他的神有篤定的認知,雖然不知道神的計劃具體是如何,但他確定他的神有最公義、充滿慈愛的安排,也因為他確信他的神公義憐憫,所以他有盼望——「我必往他那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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