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主日毅光弟兄的講道探討了耶穌的愛,提醒我們在福音中反思自義,並從中得著更新。
路7:36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 37 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 38 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溼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 39 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 40 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西門說:「夫子,請說。」 41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 42 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 43 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 44 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溼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 45 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用嘴親我的腳。 46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 47 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48 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49 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什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50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回去吧!」
這個主日毅光弟兄有講到這段經文,藉著兩個人分別在耶穌身上所做的事,來思想主對我們的愛,以及被主所愛的人,應當如何回應。
其中一位是西門,這一天,他能夠邀請耶穌來到自己的家中吃飯、坐席,成了東道主;他是個法利賽人,對聖經的熟識度自然不在話下。另外一位,是因著知道耶穌在西門家裡坐席而出現的女人。從西門心裡的話可以知道,他認得這個女人,也知道她平時的為人,曾經做過哪些事情。他真心希望耶穌知道正在摸著耶穌的這女人,是個怎樣的「罪人」!我們聽聽他心裡的話…「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西門沒想到,耶穌不但知道這個女人,也知道西門心裡想的是什麼,所以講了一個比喻來問西門。在耶穌說完了一個債主與兩位欠債的比喻,最後祂問到西門「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之後,西門的回答也得到耶穌的認可!藉著這段經文,我想請大家思考幾個問題:
- 我們平時會更看重自己所做的,並因著自己所做的事,認為自己更顯為義嗎?
- 當我們看著別人在耶穌身上做事時,總能看到他們的不義,心中想的盡都是別人的罪行、惡狀嗎?
- 我們的內心也會希望耶穌更多看到自己的義,看到別人的罪嗎?
- 當我們的所累積的聖經知識,可以幫助我們做出合理的判斷,得到耶穌的認可以後,我們的行為上呢?洗腳、親嘴、抹油的事,我們會想要去做嗎?
當與耶穌的關係更親近時,我們要因著祂聖潔無比的榮光,更多地看見自己的污穢和所行的種種不義。就如保羅所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別人看保羅,可能覺得他已經很好了,但是他卻願意稱自己為罪魁!或許別人看我還不錯,但是只有我知道自己做了哪些得罪神、得罪人的事!除了我們自己,沒有人比耶穌更了解我們,祂知道我們行的一切過犯、罪孽,但即便如此,耶穌還是願意愛我們,願意捨命在十字架上來挽回我們,回到天父的懷抱中!而這,也就是福音!
我相信只有明白福音、相信福音、思念福音,我們才有可能體會到神究竟有多麼愛我們,也才更容易從自義、習慣定他人的罪,以及能聽、能說,卻不能行的生命當中蛻變,得著更新!
願神祝福大家聽道、信道、行道的日子!
主內,
蕭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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