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有沒有與人辯論的經歷?我們爭論的問題與核心的教義有關嗎?聽了上主日的證道,下次和別人討論事情,感到情緒上來、心跳加速的時候,我們該怎麼做?
約3:22 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裡居住,施浸。 23 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浸;因為那裡水多,眾人都去受浸。 24 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裡。 25 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 26 就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旦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浸,眾人都往他那裡去了。」
主日講到這段經文時,提到了兩種「辯論」:一種常被譯為Discussion(另參提後2:2、多3:9),已經不再是對真理,或事實的真相去探究,而是關注在旁枝末節的小事上了,約翰門徒和猶太人之間的辯論,就是這種的辯論。另一種辯論,英文被翻譯為Reasoning是具邏輯性,更嚴謹、有深度的對話、切磋,多被用在和聖經有關,竭力要把神的話語解開來,讓人更明白聖經、更理解聖經的原則,使人更靠近真理的,使徒行傳常常看到保羅與人的辯論,就是屬於這種類型的(如:徒18:4、19:8-9)!
因為這段經文是由施浸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在辯論「潔淨的禮」而展開的!他們究竟是在辯論什麼?經文雖然沒有講明,但從前、後文可以觀察出兩種可能:
從約翰福音第一章,我們知道施浸約翰已經開始為人施浸有一段時間了;另外在第二章,迦拿的婚宴裡,耶穌變的酒,就是用按著當時潔淨的規矩而擺在石缸裡的水變成的!這樣子的話,雙方就有可能在辯論約翰的浸禮和猶太人所行潔淨之禮,有何差別,是否有其重要性、必要性?其實,他們大可一起去找約翰問個清楚就好了,但門徒並沒有這麼做,回到約翰那邊時已經「歪樓」而成為「眾人都跑到耶穌那邊施浸去了」的話題!
另外一種可能就是因著耶穌的到來,還帶著門徒給人施浸所引發出來的辯論!因為施浸約翰曾說:「我是用水施浸,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他解鞋帶也不配。」、「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浸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 (約1:26-27、33)對於這麼特別的一位耶穌,現在帶了另外一批門徒,開始在另外一個地方為人施浸,又是為了什麼?猶太人潔淨的規矩還不夠嗎?約翰的浸禮還不夠嗎?非得去耶穌那邊再浸一次,才比較「乾淨」嗎?若是辯論這個問題的話,就更妙了,因為約翰的門徒(甲方)和猶太人(乙方)辯論的卻是另一群人,也就是耶穌與門徒(丙方)的問題,同樣地,也沒有看到他們願意直接去問耶穌!
雖然不曉得他們究竟在辯論些什麼?但實際生活中,甚至是在弟兄姊妹之間,會不會也有類似的情況呢?
甲:明明丙就曾經做過什麼什麼事,所以,這件事應該要這麼這麼處理…!
乙:沒有,你搞錯了,丙的意思不是這樣這樣…而是如何如何…;
甲:才怪!丙曾經當面告訴我怎樣怎樣…,不是像你講的那樣那樣…
乙:算了吧!反正我知道,丙根本不是這麼想的!你自己去搞吧,這事我不管了!
明明「丙」不在場,甲、乙卻各執己見,只想用丙的名義說服對方,吵得面紅耳赤…最後不歡而散!
捫心自問,我們有沒有曾經是甲、乙兩方,而「丙」有可能是其他弟兄姊妹、牧師、神學家,宗派……甚至是耶穌(聖經)?我們爭論的問題,可能從生活家庭、教會事工、神學立場、到宗派立場……等等!退一步想,我們吵的事,真的有這麼重要嗎?和核心的教義有關嗎?比教會的合一更值得嗎?需要搞到不歡而散、兩敗俱傷嗎?
透過今日的「主到伴我行」讓我們提醒彼此,下次和別人討論事情,感到情緒上來、心跳加速的時候,想想看需不需要直接去問問「丙」的想法、作法?不然,至少要先退一步想想,我們究竟是在作怎樣的「辯論」的?
主內,
蕭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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