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有没有与人辩论的经历?我们争论的问题与核心的教义有关吗?听了上主日的证道,下次和别人讨论事情,感到情绪上来、心跳加速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做?
约3:22 这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浸。 23 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浸;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浸。 24 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 25 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 26 就来见约翰,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旦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浸,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
主日讲到这段经文时,提到了两种「辩论」:一种常被译为Discussion(另参提后2:2、多3:9),已经不再是对真理,或事实的真相去探究,而是关注在旁枝末节的小事上了,约翰门徒和犹太人之间的辩论,就是这种的辩论。另一种辩论,英文被翻译为Reasoning是具逻辑性,更严谨、有深度的对话、切磋,多被用在和圣经有关,竭力要把神的话语解开来,让人更明白圣经、更理解圣经的原则,使人更靠近真理的,使徒行传常常看到保罗与人的辩论,就是属于这种类型的(如:徒18:4、19:8-9)!
因为这段经文是由施浸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在辩论「洁净的礼」而展开的!他们究竟是在辩论什么?经文虽然没有讲明,但从前、后文可以观察出两种可能:
从约翰福音第一章,我们知道施浸约翰已经开始为人施浸有一段时间了;另外在第二章,迦拿的婚宴里,耶稣变的酒,就是用按著当时洁净的规矩而摆在石缸里的水变成的!这样子的话,双方就有可能在辩论约翰的浸礼和犹太人所行洁净之礼,有何差别,是否有其重要性、必要性?其实,他们大可一起去找约翰问个清楚就好了,但门徒并没有这么做,回到约翰那边时已经「歪楼」而成为「众人都跑到耶稣那边施浸去了」的话题!
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因着耶稣的到来,还带着门徒给人施浸所引发出来的辩论!因为施浸约翰曾说:「我是用水施浸,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浸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浸的。』」 (约1:26-27、33)对于这么特别的一位耶稣,现在带了另外一批门徒,开始在另外一个地方为人施浸,又是为了什么?犹太人洁净的规矩还不够吗?约翰的浸礼还不够吗?非得去耶稣那边再浸一次,才比较「干净」吗?若是辩论这个问题的话,就更妙了,因为约翰的门徒(甲方)和犹太人(乙方)辩论的却是另一群人,也就是耶稣与门徒(丙方)的问题,同样地,也没有看到他们愿意直接去问耶稣!
虽然不晓得他们究竟在辩论些什么?但实际生活中,甚至是在弟兄姊妹之间,会不会也有类似的情况呢?
甲:明明丙就曾经做过什么什么事,所以,这件事应该要这么这么处理…!
乙:没有,你搞错了,丙的意思不是这样这样…而是如何如何…;
甲:才怪!丙曾经当面告诉我怎样怎样…,不是像你讲的那样那样…
乙:算了吧!反正我知道,丙根本不是这么想的!你自己去搞吧,这事我不管了!
明明「丙」不在场,甲、乙却各执己见,只想用丙的名义说服对方,吵得面红耳赤…最后不欢而散!
扪心自问,我们有没有曾经是甲、乙两方,而「丙」有可能是其他弟兄姊妹、牧师、神学家,宗派……甚至是耶稣(圣经)?我们争论的问题,可能从生活家庭、教会事工、神学立场、到宗派立场……等等!退一步想,我们吵的事,真的有这么重要吗?和核心的教义有关吗?比教会的合一更值得吗?需要搞到不欢而散、两败俱伤吗?
透过今日的「主到伴我行」让我们提醒彼此,下次和别人讨论事情,感到情绪上来、心跳加速的时候,想想看需不需要直接去问问「丙」的想法、作法?不然,至少要先退一步想想,我们究竟是在作怎样的「辩论」的?
主内,
萧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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