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靈修筆記 29 – 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三);可 15:1-28

背景:大祭司及公會將耶穌解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面前。彼拉多不想殺耶穌,只因要討好眾人,就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一、耶穌受審

  • 耶穌於吃逾越節晚餐(週四)的當晚在客西馬尼園被捕,接著就受到一連串的審判。綜合四本福音書的記載,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共受到六次審判。馬可福音記載了其中四次審判(第一次審判只有約翰福音有記載,第五次審判只有路加福音有記載):
經文 審判者 時間
1 約18:13-24 前任大祭司亞拿 週四晚
2 可14:53-65; 太26:57-68; 路22:54 現任大祭司該亞法,一部分的公會 週四晚
3 可15:1; 太27:1; 路22:66-71 猶太公會全體 週五清晨
4 可15:1-5; 太27:2, 11-14; 路23:1-5; 約18:28-38 羅馬巡撫彼拉多 週五清早
5 路 23:6-12 分封的王希律安提帕 週五早上
6 可15:6-15; 太 27:15-26; 路23:13-25 羅馬巡撫彼拉多 週五早上

二、彼拉多

  • 羅馬巡撫:彼拉多是羅馬官員,於主後26-36年擔任猶大巡撫。巡撫是地方長官,上馬管軍,下馬管民,負責審判重大案件。大祭司想要殺死耶穌,只因猶太人沒有執行死刑的權柄(約18:31),就想藉著彼拉多的手來殺他。那時候的人很早辦公,巡撫衙門天一亮就開門,他們已經解了耶穌來。彼拉多是個精明強幹的人,他看出了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15:10)。身為審判官,他想要公平斷案。身為巡撫,他想要地方安寧。若二者不可兼得,那他寧可錯殺,也要維持地方的安寧。
  • 五次問話:根據馬可的記載,彼拉多共說了五句話,每句都是問話:
  1. 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麼?」
  2. 問耶穌:「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麼?」
  3. 問眾人:「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麼?」
  4. 問眾人:「那麼你們所稱猶太人的王,我該怎麼辦他呢?」
  5. 問眾人:「為什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

頭兩句話是問耶穌的,是審判官在問案。後三句話是問眾人的,是巡撫在做民意調查。耶穌只回答了第一個問題,說「你說的是!」,然後就默然無聲,拒絕回答。根據羅馬法律,拒絕回答就是認罪,所以彼拉多才問耶穌第二個問題。至於那些群眾,他們在祭司長的挑唆之下,要求釋放兇手巴拉巴(問話三),要求釘耶穌十字架(問話四),因此而引起彼拉多的最後一次問話:「為什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彼拉多也知道,耶穌是無辜的。

三、受苦的道路

  • 耶穌被鞭打: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還經歷了鞭打、戲弄、背十字架三重苦楚。
    彼拉多為了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15:15)。羅馬人的鞭刑很重,將數根鞭條綑成馬尾狀,每根鞭稍綁著碎石或金屬片,一鞭抽下去立即皮破血流。受刑人就算不死,也要重傷。
  • 耶穌被戲弄;兵丁將耶穌帶進衙門裡,給他戴上荊棘編成的冠冕。荊棘的刺又尖又長,一戴上去就深入肌膚,扎出血來。他們給耶穌披上紫袍,慶賀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唾沫在他臉上,假意拜他。戲弄完了,就帶他出去釘十字架。
  • 耶穌背十字架:背十字架不但是體力上的負荷,更是心理上的折磨。你所背的木頭,不久之後你就會慘死在上面,這是何等的折磨!耶穌受了嚴重的鞭傷,又背著沉重的十字架,路上體力不支。兵丁就強迫一個叫作西門的古利奈人,替他背十字架。
  • 耶穌被釘十字架:他們走過耶路撒冷的街道,來到城外的一個小山丘,名叫各各他(亞蘭文,髑髏地),就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那時是巳初(上午九點)。按照規定,釘十字架之前要脫去犯人的衣服,於是兵丁就拈鬮來分耶穌的衣服。當天和耶穌一同釘十字架的還有兩個強盜,一個釘在左邊,一個釘在右邊。

四、十字架

  • 十字架是罪:世界上不應該有十字架的,它的存在就是罪。十字架是死刑的工具,羅馬人用來處決奴隸、非羅馬公民、嚴重的罪犯。它由兩根木頭所組成,受刑人被迫扛著它走到行刑之處,心知自己即將被釘在上面,滿心恐懼絕望,背著沉重的木頭,一步一步走去。行刑地點是公眾的場合,或是路旁,或是較高之處,目的是要給人看,以達到恐嚇的作用。行刑者脫去犯人的衣服,用三根大鐵釘,兩根釘在左右手腕,再將兩腳重疊,一根釘在腳跟。因為不是致命傷,雖然痛極,但卻不會馬上就死。人被固定在木頭上,無法擺脫,無法掙扎,完全絕望。又沒吃沒喝,暴露在白天的日曬和夜間的寒冷之下,是人所無法承受的煎熬,卻要承受下去。受刑人因為不斷失血,極端口渴,卻又無水可喝,痛苦無比。發明十字架的目的是要延長死亡的時間,讓犯人承受最大的痛苦,絕望地、慢慢地、毫無尊嚴的、痛得受不了還要痛下去地,一點一點死去。我看到十字架,以及人類用來折磨人類的其他刑具,全身不寒而慄。心想人的罪是何等大,才能想出這些方法來對付和自己一樣有血有肉的人。不但要殺他,還要他受盡痛苦!弟兄姊妹,十字架的本身就是罪,它的存在就是罪的證據。耶穌,神的羔羊,全然善良,全然無罪,卻要在罪惡的十字架上受盡痛苦,承擔世人的罪。
  • 十字架釘罪:施浸約翰看到耶穌,就說:「看哪,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 !」(約1:29)羔羊本身無罪,但卻背負著罪,被殺於祭壇之上,為人的罪付出代價。耶穌是神的羔羊,十字架是祭壇,耶穌被釘的時候,你我的罪也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死的時候,你我的罪也死在十字架上。十字架是釘罪之處,赦免之處,新生之處。在十字架上,我們的罪被徹底解決了。使徒保羅說:「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西2:13-14)
  • 十字架赦罪:聖經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耶穌在十字架上捨身流血,使我們的罪得到赦免。「流血」代表「生命的代價」,利未記說:「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利17:11)血是「賜給你們」的,乃是一個恩典,用另外一個活物的生命,來代替你們的生命。聖經說:「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來9:22)代罪活物的血一流,活著的活物就得著潔淨。神是聖潔的,唯有潔淨的人才能進到他的面前;因基督流的血,我們得到潔淨,可以進到神的面前。基督是贖罪祭,在十字架上為人贖罪。贖罪祭是為了要挽回罪人,它的作用,是為罪人提供一條回到神面前的道路。耶穌就是這條道路,乃是一條恩典的道路,潔淨的道路,唯一的道路。若不藉著他,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
  • 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福音的核心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2)只有耶穌基督,沒有十字架;只有聖誕節,沒有受難日;只有道成肉身,沒有捨身贖罪;我們就仍在罪中。只有十字架,沒有耶穌基督;有人釘死,但不是神的兒子;有血流出,但不是神的羔羊;我們也仍在罪中。必須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神的羔羊為人贖罪,神的兒子為人而死,獻上「一次而永遠」的贖罪祭(來9:12),人間才有福音。我們若只傳耶穌愛你,信耶穌有平安喜樂,信耶穌有健康財富,卻不傳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我們就是在傳宗教,傳迷信,而不是在傳福音。使徒們深知這一點,他們認定目標,不偏不倚,不用「高言大智」(林前2:1),只傳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親愛的弟兄姊妹,赦免,是在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生命,是在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神的愛,是在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我們所傳的信息,必須也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五、因十字架而得救的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那天,有三個人因他而得救:

  1. 免十字架的巴拉巴:巴拉巴是一個作亂殺人的罪犯(15:7),彼拉多要猶太人在耶穌和巴拉巴之間做選擇:一個釋放,一個釘十字架。眾人選擇釋放巴拉巴,釘耶穌十字架。那一天,巴拉巴因為耶穌而免去了十字架。
  2. 背十字架的西門:替耶穌背十字架的西門,馬可說他「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15:21)一句「就是」,表示大家都知道亞力山大和魯孚這對兄弟。一般認為,魯孚就是保羅在羅馬書所提到的那位(羅16:13),是教會中有名望的人。很可能西門在為耶穌背十字架之後就信主了,他的兩個兒子也成為門徒。
  3. 釘十字架的強盜:兩個同釘十字架的強盜,一個譏誚耶穌,一個相信耶穌。耶穌對相信他的那個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 我們:從屬靈的意義來看,我們跟從耶穌,在三方面得著了拯救:像巴拉巴那樣,因為免十字架而得救;像西門那樣,因為背十字架而得救;像強盜那樣,因為釘十字架而得救:
  • 我們因免十字架而得救:十字架是代替,我們因耶穌的代替而得救。耶穌的死,代替了我們的死;耶穌被釘十字架,免去了我們釘十字架。聖經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4)
  • 我們因背十字架而得救:十字架是跟從,我們因跟從耶穌而得救。跟從耶穌使我們脫離世界的誘惑,追隨主的腳步,活出有意義的人生。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 」(8:34-36)
  • 我們因釘十字架而得救:十字架是同死,我們因與主同死而得救。老我攔阻新生命的成長,使我們時常跌倒,不能跟從主。老我與主同釘十字架,新的我就能活出基督的生命。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加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