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原來的名字 Our Original Name (3)

根據使徒行傳,基督信仰最早的時候不叫「基督教」,而叫「這條道路 The Way,簡稱這道,希臘文 hodos」:

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hodos)的人,無論男女,都准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徒9:1-2)

後來,有些人心裡剛硬不信,在眾人面前毀謗這道(hodos),保羅就離開他們,也叫門徒與他們分離,便在推喇奴的學房天天辯論… 那時,因為這道(hodos)起的擾亂不小。(徒19:9,23)

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hodos),就支吾他們說:「且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我要審斷你們的事。」(徒24:22)

「這道」是跟從耶穌者的人生旅程,發自於內心的信仰,表現於生活之中。信仰的對象是耶穌基督,就是為罪人捨身流血、死在十字架上、又從死裡復活的神的兒子。走這條路的人不是選擇一個宗教品牌,不是承襲一個宗教傳統,不是寄身一個宗教組織,不是接受一套神學體系,不是尋求一個心靈慰藉,而是「跟從耶穌走道路」。這條道路紮根於永生的真神,通行於敗壞的人間,彰顯出耶穌的生命,超越一切的宗教、政治、學說、意識形態、社會潮流… 乃是一條堂堂正正、活潑常存的永生之道。

根據聖經的啟示,這道有三個具體的內容,容我用三個英文介係詞來表達:to the Father, of Jesus, with the Church:

  1. The Way to the Father歸回天父的道路
  2. The Way of Jesus耶穌的道路
  3. The Way with the Church與教會同行的道路

歸回天父的道路 The Way to the Father

這道的第一步,是藉著耶穌歸回天父: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hodos)、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

行於這道的人,是已經到父那裏去的人;沒有到父那裏去的人,不是這道中人。耶穌是神的兒子,因替世人贖罪而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凡認罪悔改、相信耶穌的人,就藉著耶穌到父那裏去,作神的兒女。不是死了以後才去,而是信的時候就去。不是死了以後才與父同在,而是信的時候就與父同在,作神的兒女。以神兒女的信心和勇氣,在自己父親所創造的世界中,認真的生活。

親愛的弟兄姊妹,耶穌是道路(hodos),這是最基本的真理。藉著耶穌歸向天父的才是神的兒女,否則就不是神的兒女。沒有認罪悔改、相信耶穌,卻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只是一個掛著宗教品牌的世俗人。他不是跟著主走,而是帶著主走。根據自己的想法塑造一個「耶穌」,隨身攜帶,在沒有悔改、任意而行的人生道路上,要這個偶像來保護我,賜福與我。且不說信心了,僅從簡單的邏輯來看,這樣可以嗎?通得過嗎?將天地的主宰變為可攜帶的偶像,不去順服他的旨意,卻要他來順從我的心意,這種程度的本末倒置,你的思維系統能夠讓它通過嗎?

室中的大象 Elephant in the Room

以下是真實的對話,你或許不會感到陌生:

「牧師,我姑母過世了。」
「啊,那真是不幸。」
「請你用基督教的儀式給她舉行喪禮。」
「噢…請問她是基督徒嗎?」
「她生前曾經買過一本聖經。」
「所以?」
「所以她是一位基督徒。」
「……」

這類的說法十分普遍,它的特色是「定義寬鬆」。誰是基督徒?許多人都是。買過一本聖經的人是,聽過牧師講道的人是,佈道會舉手的人是,受過嬰兒洗的人是,受過成人洗的人更是。至於這人是否認罪悔改、認耶穌為主、跟從耶穌,卻無人關心。在許多教會中,重生得救的問題成了「室中的大象 elephant in the room」,體積龐大,目標明顯,眾人卻假裝沒看見。甚麼都談,就是這件事不談。假裝沒看見,大象卻存在。避免去談它,大象卻會動。一旦它長吼一聲,擺動身軀,橫衝直撞,房屋就岌岌可危了。

「牧師,我父親信主了,請你給他施浸。」
「太好了,感謝主!」
「不過有一個問題,他不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
「甚麼?」
「但是他抄寫了許多聖經裡的經文。」
「所以?」
「所以他是一個基督徒,請你給他施浸。」
「……」

定義寬鬆的結果,就是特色的消失。人人都是基督徒,世上就沒有基督徒。用耶穌的教導來看這個問題:光和鹽是特色最強的物質,你若奪去它們的特色,鹽失了味,光放在斗底下,它們就變為無用。將窄路放寬,將永生賤賣,無論悔改不悔改,無論信主不信主,無論跟從不跟從,只要有一點表示,人人都是基督徒。這樣做,真的可以嗎?讓這樣的觀點變成普遍的意見,瀰漫於教會之中,教會會變成怎樣?

「賈弟兄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本週五的團契由他帶查經,歡迎你來參加。」
「他不是不肯信主嗎?何時變成了虔誠的基督徒?」
「他雖然不肯信主,但每週都來參加崇拜。」
「所以?」
「而且上次建堂,他還捐了錢。」
「所以?」
「所以他雖然不肯信主,其實已經信了。週五你來嗎?」
「不來。我雖然不來,其實已經來了。」
「……」

稱沒有信主的人為基督徒,讓沒有重生的人分享神的話語,讓不認識神「只是喜歡唱歌」的人在詩班獻唱,原先無法想像的事,卻在「定義寬鬆」的氛圍中變成了事實。這樣做可以嗎?經驗告訴我們,越基本的地方出了問題,影響越大。一棟大樓若屋頂的陽台沒有做好,重做就是了。若是地基塌陷了,那要怎麼辦?一間教會若今年的佈道會沒有辦好,明年辦好就是了。若是在信主得救的觀念上出了問題,那要怎麼辦?

「各位弟兄姊妹,請聽我信主的見證。我從前不信主,是個無神論者。」
「……」
「後來我看到基督徒的愛心,也感受到造物的偉大。又在一次奇妙的經歷中,神垂聽了我的禱告,從此我相信有神。」
「……」
「哈利路亞!今天我接受浸禮,宣告我不再是無神論者,我是一位基督徒!」
「請問,你有沒有認罪悔改,相信耶穌,承認他為主?」
「我已經相信有神了,難道這還不夠嗎?」
「……」

有些「信主的見證」,傳遞「沒有耶穌也可得救」的信息,非但不造就人,反而敗壞信仰的根基。在沒有耶穌的情況下,許多人宣布自己得救了:相信有神也得救、唱詩流淚也得救、祈禱靈驗也得救、被基督徒的愛心感動也得救、心靈震撼也得救、說方言也得救、對人生悔悟也得救、接受過這個禮那個禮也得救…。在教會聽到這樣的見證已經夠怪異了,更怪異的是在場基督徒的反應居然是「哈利路亞讚美主!」

親愛的弟兄姊妹,耶穌是道路,若不藉著耶穌,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這是最基本的真理。將「基督徒」的定義放寬,將那些宣告有神、參加崇拜、捐獻金錢、尊重聖經…任何有一些宗教上的表現、但卻沒有歸信基督的人也當作基督徒,不但邏輯上出了問題,最重要的,是踐踏了神的兒子和他的十字架。將耶穌和他的十字架視為可有可無,這樣的教會,是無主的教會;這樣的信仰,是無根的信仰;而這樣的救恩,是無路的救恩。所有的只是一場人為的熱鬧,轉眼之間煙消雲散。

有些傳道人,或基督徒,明知耶穌是唯一的道路,卻傳出錯誤的訊息,讓沒有悔改、沒有信主的人以為自己已經得救了。這樣做可以嗎?撇開信仰不談,在道德上,我們不需要一個底線嗎?(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