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总是会被要求遵守这样那样的法律。然而,保罗却说“凡以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
我们能够有机会听到福音,是因为我们的遵守律法的好行为嘛?我们能够认识耶稣,是因为我们遵循了什么宗教律法嘛?是不是我们固定参加聚会,常常去教会,在教会里面经常帮忙干活,就重生得救了?保罗真正想说的是什么呢?
本周五晚播仁,我们查加拉太书3:1-14, 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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