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相同的信心

弟兄姊妹早安,願主的恩惠與平安與你同在!

信念相同

信心(希臘文 pistis,英文翻譯 faith)也可翻譯為「真道」,也就是信念,指信心的內容。保羅對提摩太說: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5)

保羅所說的是一個具體的信念:「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他對這個信念的贊同:「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以及他對這個信念的個人認知:「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在現實的生活中,有些「基督徒」並不「分享」(koinoneo, share)福音的信念,相反的,他們相信其他的說法:

  1. 「信耶穌得永生,不信耶穌下地獄。你不想下地獄嗎?那就要信耶穌!」下地獄是威脅,得永生是利誘,這個說法是「威脅加利誘」。
  2. 「信耶穌得平安,得喜樂,得健康,得財富,得恩寵。」這個說法沒有威脅,純粹利誘,合乎現代人的口味。
  3. 「教會很溫暖,基督徒很善良,這裡都是好人,快來參加吧!」這個說法是叫人去看人,不是去看神。

或有其他的說法,如:來到美國,就要信美國人的神(耶穌)。親人是基督徒,你想和親人好好相處,或和死去的親人相聚嗎?牧師或某位基督徒幫了我很大的忙,真是不好意思,他們盼望我信主,那我就「信」吧!…這些說法並無惡意,勸說者也是一片好心,但卻混亂了福音,誤導了他人。在這些說法之下「相信」的人有共同的特徵:沒有認罪悔改,也不順服基督。他們或許承認耶穌是「救主」,但卻不承認耶穌是「主」。他們是信教的人,不是信主的人。具體來說,福音包括以下三個基本信念:

一、罪

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就是失喪的人。耶穌叫人悔改、信福音,使徒也叫人悔改: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約一3:5)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約1:29)

真心信主的人必定認罪悔改。「認罪」是對自己的覺悟,「悔改」是對神的歸回。覺悟到自己是一個罪人,不只是「不完美」(人人都不完美,承認自己不完美等於甚麼都沒承認)。要悔改,就當像耶穌所說的那個稅吏一樣真心懺悔,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3)悔改就是「歸向神」,表現出來就是「順服」。從前偏行己路,如今歸順基督,跟隨主的腳蹤行(彼前2:21)。有時看到一些「耍個性」的基督徒,隨心所欲,愛做甚麼就做甚麼,令人感到困惑:既然這樣,你做你自己就好了,為何還要做基督徒?

二、恩典

福音告訴我們得救是靠主的恩典,不是靠個人的功勞。救恩只能領取,不能賺取。得救的人只能感恩,不能自誇。信主的人只能謙卑,不能驕傲。在主面前我們一切都是領受的,人人一樣,沒有不同:

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約1:16)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3-24)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11:6)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弗1:7)

三、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福音的核心是耶穌,福音的內容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神的兒子降世為人,在十字架上以自己的身體為罪人付出贖價,死後第三日復活,叫一切信他的人都白白稱義,獲得救恩。使徒行傳記載了耶穌升天之後門徒傳福音的經歷,他們為基督復活作見證,傳揚他的十字架,叫人信服基督。神與他們同在,雖經歷許多艱難困苦,仍將福音廣傳,引領多人歸主: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2:32)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2:36)
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1:22-24) 

信主的人認罪悔改,領受神的恩典,相信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相信他的復活。信教的人則不然。你去問他們,他們結結巴巴,說不出確實的信主見證。未曾認罪悔改,仍是世俗的價值觀和人生觀。不感到十字架的恩典很大,還比不上一些實際的幫助。對耶穌也是半信半疑,對別人所說的見證感到興趣,對耶穌從死裡復活感到難以置信。信主的人和信教的人在「罪、恩典、耶穌基督」三個基本信念上不一致,根本就無法同心同行。唯有那些在 koinonia 裡的人,已經認罪悔改,領受恩典,歸信基督,跟隨他的腳蹤行。親愛的弟兄姊妹,「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賽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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