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一個身體
弟兄姊妹早安,願主的恩惠與平安與你同在! 靈與體 神造人的時候,將他造為「有靈的活人」(living soul, or spiritual being,創2:7)。神是靈,「靈」是神的本質,神將自己的本質與人分享,使人也有靈。一個人若想「活得像個人」,除了「體」要活,「靈」也要活。維持「體的生命」是靠物質,神將「菜蔬、果子」賜給人做食物(創1:29)。人類犯罪之後,神又將「活的動物」賜給人做食物,如同菜蔬一樣(創9:3),這是神在物質上供應人的生命。靈卻不一樣,靈是神原有的本質。靈的供應直接來自於神,人若想維持靈的生命,就必須與神相交(koinonia)。神愛人,賜人特權可隨時親近神,與神相交,這是神在靈裡供應人的生命。一個人若有體的生命,又在靈裡與神相交,那時他的生命才會豐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