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分享:義

羅馬書的主題是耶穌基督的福音,福音的重點是神的義。若要瞭解羅馬書,必須先瞭解甚麼是「義」: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2-24) 

義就是正常,用在人身上,義就是「人性的正常狀態」,這個狀態是神所設置的。義人是人性正常的人,不義的人是人性不正常的人,尤其是道德方面的不正常。道德是人心中對錯的標準,與生俱來的。因為人心中有對錯的標準,因此就產生了「對錯感」,遇到事情會自動比照內心的標準,判斷這件事是對的還是錯的。這種對錯感人人都有,是天生的,不是後天教化而來,就是天良。

舉例來說,人人都有「公平」的觀念。一家幾個孩子,相同父母生的,你若偏愛其中一個,其他的孩子會感到不公平。不必有人教導他們公平的概念,他們天生就會感到不公平。在公平之上,再加上當得利益(是誰的就歸誰)的觀念。大家都在排隊,有人來插隊,立刻會引起眾怒:把他拉出去!插隊不但不公平,而且還損害了別人當得的利益。最生氣的不是插隊者前面的人,而是後面的人:他們辛苦排隊所獲得的位置,被插隊的人侵犯了!

在公平和當得利益之上,再加上慈愛的觀念。一個小孩手上有塊糖,正要吃,一個大人跑來把他推倒,將糖搶走,放在自己的嘴巴裡。你若看到這一幕,會不會立時怒火中燒?這不但違反了公平和當得利益(是孩子的糖)的原則,還違反了慈愛的原則:大人應當愛孩子,你一個大人,居然搶孩子的糖吃,你還是個人嗎?

公平、慈愛、當得利益…這些與生俱來的觀念,形成我們心中的道德律。道德律有如法律,若無執行的機制,它就如同虛設。人性中的執行機制叫作良心(conscience),也就是羅馬書所說的是非之心(羅2:15)。是非之心比照心中的道德律,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做出直覺的判斷。這個判斷是迅速的,在第一時間就將結果告訴你,督促你做出正確的反應。你的反應若順服良心,心裡就有平安。你的反應若違反良心,心裡就有爭戰,裡面就不太平。你若執意去做違反良心的事,為了不攪擾內在的平安,你的頭腦就會去做一件事:說服自己的良心。

一個人若要行惡,會先使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將自己置於道德的高地,並將行惡的對象醜惡化、非人化、甚至妖魔化。好比說,你若要去破壞一個人,必定是先將自己說成好人,將對方說成壞人,並藉著不斷的行為加強去醜化他、抓住錯處攻擊他,好使自己心安理得。將這個現象擴大到國家民族的層面,好比說,希特勒的納粹黨殘殺幾百萬猶太人,他們的作法是先將自己說成高尚的民族,將猶太人說成垃圾渣滓,將受害者做過非人化和妖魔化的處理之後,再進行殺戮,這樣殺起來才不會手軟。(人的良心是不允許他去殺人的,只有將對方當作不是人,才下得了手。)

同樣的,你若要不平等對待一群人,必須先將對方說成不好的、不配的、甚至是次等人類,才能做得心安理得。好比說,在白人地主的眼中黑奴只是牛馬牲口,不是與自己同等的人類,才能下手凌虐他們,因為他們不是人。這種將受害者非人化的現象,在人類社會中極為普遍。

我們要問的是:為何一個人要先做好心理處理,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然後才去行惡?他直接動手,說,我就是這麼壞,我就是不公平,我就是討厭你,我就是要害你,難道不行嗎?為何要先將自己置於道德的高地,然後才能去做不道德的事?答案是:他必須面對心中的道德律。每個人都有天良,知道對錯,他可以去做壞事,但是他的良心卻不放過他。要做壞事就必須先說服自己的良心,將壞事說成好事,使良心放手,然後才能將壞事做下去。既然良心這麼厲害,我們就要再問一句:良心從何而來?

為何天下人在基本道德上,心中有一致的標準(義)?是誰有這個能力,不是將道德放在各國的法律之中,而是放在天下人的心中?對於這個現象,專家學者有不同的看法。生物學家、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哲學家有各式各樣的理論。他們不斷修正,在佛洛伊德的看法之上又加上容格的看法,在傳統理論之上又加上新發明的理論。在他們不斷修正的同時,基督徒卻始終如一隻有一個看法:這是神的作為!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將他的屬性安置於人心,使人天生就知道何為善。神是善的(God is good,一個最簡單、最基本,但卻最重要的真理),他安置於人心的屬性也是善的。良心,良心,良者善也,良心是天生的善心。良心,良心,良者常也,良心是天生常有之心。

若遵循心中的善念而行,不但對別人好,對自己也好,精神狀態會日漸健康豐滿。若違背心中的善念而行,不但不利於他人,不利於社會,而且很意外地,原本以為有利於自己才去違背道德的人,後來卻發現自己的光景一日不如一日。道德律是神放在人性中的支架,違背道德律就是損毀這個支架,日子久了,能使整個人性垮掉。人性一垮,人就成為非人。神對人的祝福,必須以人性來領受。一個人性損毀的人(不義的人)仍然渴望神對「人」的祝福,如真愛、親情、友誼、尊貴感、充實感、人生的意義、內心的喜樂、屬天的平安…,不但未曾減低,甚至更加飢渴。但因他的人性損毀,甚至垮掉(成為非人),盛水的器皿損裂或破碎了,使他減低或完全無法領受神的祝福。依此來看,「不義」對一個人來說是不利到了極點。誠如耶穌所說: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成為非人),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