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无奈中找到爱

李佳萱 

【编者按】在渐渐放下「定罪」他人的执念后,她深刻体会到保罗在罗马书中所说的,人不是因着遵守律法而称义,乃是完全蒙神的恩典。

从小到大,我多次接触到福音。早在五岁时,我就读基督教幼稚园。我到现在依然记得当时老师会带我们祷告,并告诉我们:「任何事都可以向神说,神会回应我们。」五岁的我在害怕的时候,也会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向神求救,但总是听不见神的声音,不明白老师为什么说神会回应我们。随着年纪增长,我不再有幼时无知的害怕,但我也渐渐不再好奇神与我的关系,也不再祷告了。 

求学的各个阶段,我身边总有许多基督徒朋友。在他们的邀请下也参加过不少教会与团契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我重新复习了从小耳濡目染的神学知识:耶稣为我的罪而死,钉在十字架上。但我仍然不真正认识神,无法理解我为何是个有罪的人,也不能体会赦罪的恩典得来的释放。当然,这些朋友的善良、热心助人依然是令人印象深刻的,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都会说:「我为你祷告。」 

读大学后,我第一次心中油生对于基督教的反感。后来我开始关心公共议题,也曾参加台湾的同志大游行。当时,社会上对婚姻平权最大的反对声音便来自教会。我对基督教产生了许多不理解:为什么以「爱」为教义的宗教,却在似乎不了解、不在意同志族群的前提下,以几乎带有仇恨的立场剥夺他人拥有幸福的权利?这样的想法长久盘旋在我心中。 

或许有点讽刺的,我认识了现在的先生吉甲,无奈地开始与一位基督徒交往。我因为他的缘故开始再次走进教会。在教会里,我默默地将爱与人权的问题放在心里,有时我透过讲道内容寻找答案,有时则聆听其他基督徒看法。 

在我们的孩子出生后,我们开始规律地上教会。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那样的平安与归属感。透过福音性查经班认识沈晴姊妹,她看见我内心因强烈批判而产生的愤怒,仔细地阐述圣经爱的原则,加深我对神的认识。我也在团契中看见基督徒面对生活琐事与难处中呈现的脆弱与坚强面貌。在真实的进到教会后,我看见自己对于「律法」与「公平」的钻牛角尖让我的心刚硬。而在渐渐放下「定罪」他人的执念后,我深刻体会到保罗在罗马书中所说的,人不是因着遵守律法而称义,乃是完全蒙神的恩典。因着耶稣基督爱我,在我还作罪人的时候便为我死。我也立定悔改,不再默默地在心中定他人的罪,而是以神的原则真正的去爱他人。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迫害你们的祷告。」 (马太福音5:44) 这样的爱是多么困难,但我现在却看见祂如此的美好。关于之前对于教会的想法,也因为真实地认识神而有了不同的见解。今天我选择受浸,想更亲近神,愿将我的生命交给主,让祂成为我前行道路的光,带领我、引导我,走在祂所预备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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