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一季度浸禮見證(二)

「為什麼壞人得救了好人卻沒有呢?」

許楠

我叫許楠,來自中國山東。我在國內時並沒有聽過福音,也不認識主。那時,基督教只是地理課本上出現的一個宗教,我只知道它是信仰人數最多的宗教。雖然那時我是一個無神論者,但我總感覺這個世界的很多事情都很奇妙。我遇到的人,遇到的事,很多都是無法預測的,好像有什麽超過我認知的事物在其中做工。每當我去到大自然中,我會為自然的美好和壯觀而感嘆。我會想是不是有什麽東西比我們人類要強大,是不是有什麽創造了我們,創造了宇宙。

直到我來到了美國,加入了一個學校的基督教社團。在那裡我聽到了福音,也認識了主。我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為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但我只是敬重他,就像敬重那些為我們捨命的紅軍戰士們一樣。我雖然敬重耶穌,卻不認為他和我這個人有什麽聯繫。我不覺得我犯的罪如此深重,需要耶穌為我的罪而死。是,我承認我撒過謊,咒罵過他人,也犯過錯,但我覺得世人都是不完美的,這些是大家都會犯的錯。我認為我比絕大部分人好,我認為我算是個好人。

直到有一天,我在一個退修會上聽到一位牧師講聖經上有關兩個人的故事。一個人是撒該,他是一個稅吏,是一個在所有人眼中為惡的人;另一個人是少年官,他自小就遵從誡命,是一個在所有人眼中為善的人。但撒該最終得救了,而少年官卻沒有。為什麽壞人得救了好人卻沒有呢?這是因為撒該願意承認自己的罪,無論付出什麽代價都渴望跟隨主,而少年官卻視金錢為他生命的中心,勝於主,他無法捨棄。這一刻我發現我就是這個少年官,我只愛我自己,我以自我為中心。我做的一切事都是為了我自己,為了我的現在,為了我的將來。我對他人的好都是有目的的,或是為了使自己在他人心裡能成為一個好人,讓大家喜歡我,或是覺得可以從他人那裡獲得某些利益。我沒有真心地愛他們,或是真心地想要幫助他們。我做一切事情都是為了我自己。

主創造了我,而我卻把自己放在了生命的中心,我不認罪,我也不認主。就在這時,我發現了我的罪之大,我是多麽的自私自利。我感到我真的是罪無可赦,但我卻不想死,我害怕主來審判我,我害怕主那聖潔的光照到我所在的暗處。所以我就待在暗處閉著眼睛,不敢抬頭,我感到一束光在慢慢朝我接近,但那束光並不讓人害怕,反而十分溫暖。這束光使我想到了主。是,主是公義的,他會審判我們的罪,但他也憐憫我們,他愛我們,甚至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只要我接受他為我的救主,並跟隨他,我的罪就會被赦免。我哭了出來,我感謝主為我的罪而死,我感謝主對我這個罪人的愛,我的生命裡不能沒有主。我就是在這時將我的生命交給了主,並讓主為我掌權,成為我生命的中心。

自從我跟隨了主,我發現我開始愛他人了。我會學著主的樣子來愛我身邊的人,幫助他們,照顧他們,不求回報。我也發現我不再需要努力讓他人喜歡我,也不需要用他人的讚美和喜愛來證明我的價值。因為我有來自創造天地的主的愛,他的愛是無條件的,是無窮盡的。我也能更好地承受壓力和對未來的恐懼,因為我知道主是一位信實的主,他已經為我鋪好了道路,那是一條最正確的、最好的路。我只要跟隨他就夠了。我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平和與安全感。我要跟隨主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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