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主裡 | 約翰福音第八章

唱詩

藉著唱詩讚美,將封閉沉睡的心向神敞開,迎接神的同在以及他要賜下的話語。

靈修詩歌:主領我

 

祈禱

為美好的一天獻上感謝,也為著自己要打開聖經,專心讀神話語的時間懇切禱告!(*沒有禱告,不要急著讀經!

 

提早將靈修筆記本(紙)、筆,或是電腦靈修檔案準備好,方便將你所注意到的字句、疑問、心得記錄下來!鼓勵大家打開自己的聖經,並開口將經文「讀」出聲音(若是無法每天,也盡量嘗試每週能有一次做這樣的練習)!

讀經:約翰福音第八章

 

默想

花一段時間安靜默想今天的經文。藉著這樣的操練,讓神的話語漸漸烙印在我們的心中,成為我們的心思意念。

 

靈修

讀教會預備的靈修小品(*沒有讀經,不要讀靈修教材

 

(1-11)這一個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成為了文士、法利賽人用來試探耶穌的棋子,將耶穌陷入進退兩難的情況之下。他們問耶穌說:「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耶穌若是要饒恕她,就等同於視行淫為無罪,違背摩西的律法;耶穌若是要遵照摩西的律法,用石頭將婦人打死,就是逾越羅馬的法律,因為當時猶太人並沒有權柄殺人約18:31)。 

我們看到的是一大群明明知道自己有罪,但原本彼此都不知道或是不曾公開承認的人(文士、法利賽人),想要藉著一個眾所皆知,犯有明顯罪行的現行犯(行淫的婦人),來陷一個完全無罪的人(耶穌)於不義。在耶穌的一句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之後,所有人才一個一個地走了,只剩下耶穌和婦人。 

帶著「隱而未現」的罪人,總會認為自己比犯了「顯而易見」的罪人來得清高,還老想要定那些人的罪。其實,我們自己也有可能陷在這樣的處境當中。外在的罪與內心的罪,哪一種是你現在正在面對的呢?今天靈修的時間,可以誠誠實實地來到耶穌面前省察,各找出一項,然後仔細想想主的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並向主認罪;因著祂的話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因著順服耶穌,讓原本影響我們的罪,從外在到內心,一點一點地除去,朝著更加聖潔討主喜悅的方向走去! 

(12-30)耶穌曾以喝了就永不渴的水,和吃了就永不餓的糧來向人啟示自己,現在耶穌以我是世界的光讓世人知道凡跟從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唯有願意相信並接受是世界的光,才能得著自己的生命之光,若是像法利賽人那樣總是排斥、拒絕接受真光,只能在黑暗中行走,最終只能死在罪中 

我們每日讀經靈修親近神,讓真光成為照亮我們每天生活的指引,必定能夠越走越光明! 

(31-38)耶穌這裡的話讓我們知道,若是想要從罪的奴役當中得著真正的自由,必須是來自於對真理的理解;而要真正認識真理,則必須在生活當中常常遵行的道,也就是跟隨耶穌。 

耶穌的話,是真理;耶穌的行動,是真理;耶穌的本身,是真理。當我們認識到耶穌是救主時,我們就能夠脫去罪的綑綁,用全新的自由來跟從 

(39-59)耶穌明確指出,從真理而得的自由,正是與辯論的猶太人所沒有的,他們口口聲聲說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神的兒女,但耶穌指出他們並沒有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也就是相信與順服神。正因為他們一直抗拒耶穌,所以並無法從那些在場的猶太人當中看到他們相信與順服神的表現。為此,耶穌還直接指稱魔鬼才是他們的父親。 

很多人會以為真正的自由是能夠無拘無束,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其實那正是世界帶給我們錯誤的觀念。耶穌告訴我們,真正的自由是能夠脫離罪的綑綁,不受罪的束縛也就是說,當你想不再犯罪的時候,就能夠不去犯罪那時,我們就真正地自由了我用一個曾經聽過的故事來分享。一個老菸槍對著基督徒說︰「你們信耶穌的人,多麼不自由,這個不能做、那個也不能做。你看現在我想要抽根菸,就能自由自在抽,多麼快活。」於是,便順手拿起一根菸抽了起來。那基督徒回應說:「看上去你可以隨意抽菸很自由但實際上你已無法停止抽菸你沒有不抽菸的自由,因為你已經徹底地被煙癮給控制住了而我可以選擇不抽菸,因為我有不抽菸的自由!」 

 

金句

選擇一節今天的經文,成為一天當中反覆思想的話

 

禱告

為了能讀進神的話感恩,並為今天能活出神的話向神回應!(最簡單的禱告,從:「主啊〜今天你要領我做什麼?」…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