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使命的思考——从基督徒三原则谈起

王凤韬

简述:从基督徒三原则中的「以使命为顾念」出发,思考《马太福音》中「大使命」的意义。

1. 关于基督徒三原则和相互的关系。

基督徒三原则:以基督为中心,以圣经为根基,以使命为顾念。在我们教会,很多人应该都可以把它背下来了。王文堂牧师在2023年4月23日的证道中,以「基督徒三原则」为题专门讲解了三原则的一些基本概念,特别详细地讲解了「以基督为中心」的原则。

第一个原则:以基督为中心。就是在各样的事情上,都要让基督居首位。这是基督徒最重要的原则。基督徒凡事都应该以基督为中心,无论是救恩,还是敬拜/服事,还是我们日常的生活,都要以基督为中心,每一个基督徒对此都应该有坚定的认知。王牧师详细地讲解了如何具体地在救恩上,在敬拜中和在生活中以基督为中心,澄清了许多似是而非的错误观念。

第二个原则:以圣经为根基。我们必须借着神的话,以神的话为基础。以圣经为根基,才能在各种似是而非的异端邪说中,明辨是非,站稳立场,才能把「以基督为中心」的原则具体化。「以圣经为根基」是我们能够「以基督为中心」的保证。

以圣经为根基的原则,王牧师主要提到两件事,第一样事情就是要系统地读经,这样才能完整地明白神的心意,为了使我们对神的旨意有整体的了解,一定要系统地读整本圣经。第二件事情,在具体解释经文的时候,要有一个上下文的解经原则,和大画面的解经原则,就是不能断章取义。这样我们才能对什么是救恩,什么是服事,什么是敬拜,什么是我们信主以后该有的生活,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不被各种异教之风摇来摇去。

第三个原则:以使命为顾念。基督徒的人生应该是跟从耶稣基督,效法耶稣基督,活出耶稣基督。神救赎我们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敬拜神、服事神的目的是什么?我们的人生目标是什么?当然应该是完成神托付我们的使命。所以,基督徒第三个原则是「以使命为顾念」。完成主所托付的使命,是最具体的基督信仰原则,是对「以基督为中心」、「以圣经为根基」的原则的落实。

所以,基督徒的三原则是为了一个目标:基督徒凡事以基督为中心,以圣经作为凡事以基督为中心的标准和根据,目的是要完成神在我们身上所托付的使命。

2. 对「什么是使命」的思考

既然我们要以使命为顾念,就不能不对使命有正确的了解和认识。什么是我们要顾念的「使命」?通常我们都是用马太福音28章19-20节,耶稣升天前对门徒所讲的话,来做为我们对使命的理解,我们称之为「大使命」。

以下是我对这两节经文的理解。

中文翻译(和合本):

19 所以,你们要使万民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20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直到世界的末了。

中文翻译(原文直译):

19 所以你们要门训所有民族,施浸他们,归于父、子、圣灵的名,20 教导他们遵守所有,我吩咐你们的;且看哪!所有日子中我与你们一起,直到时代的结束。

为了准确理解原文的意思,我参考了网上的原文资料,对这段经文中的动词进行了分析,用颜色加以区分。绿色是分词,红色是动词,蓝色是不定式动词。动词语法分析的根据是来自以下网站:https://bible.fhl.net/

动词语法解析:

πορευθέντες):这是一个分词,表示「去」的动作,带有命令的性质。(第一简单过去,被动性主动义,分词,主格,复数,阳性)。

μαθητεύσατε使作门徒):这是一个命令语气的动词,表示「使万民作门徒」。教导某人。成为门徒(第一简单过去 主动 命令语气 第二人称 复数)。共有4处。

βαπτίζοντες施浸):这是一个分词,表示伴随的动作,「给他们施浸」。(现在 主动 分词 主格 复数 阳性)。

εἰς τὸ ὄνομα(奉⋯⋯的名):表示「以⋯⋯的名义」或「归于⋯⋯的名下」。

διδάσκοντες教训):分词,表示「教导他们遵守」。(现在 主动 分词 主格 复数 阳性)。

τηρεν遵守):不定式,表示「遵守」命令。「保守,遵守,旅行,注意」某事(现在 主动 不定词),特别是指律法及教训。64处。

νετειλμην 吩咐):(第一简单过去 关身形主动义 直说语气 第一人称 单数),共有15处。

γ μεθ’ μν εμι(我与你们同在):这是耶稣的应许,表示祂会一直与门徒同在。(现在 主动 直说语气 第一人称 单数)

ως τς συντελείας το αἰῶνος(直到世界的末了):表示时间的终点,即「直到永远」或「直到世界的终结」。

然后我在网上搜索到一些希腊文动词用法的解释:

    1. 希腊文法中的第一简单过去命令语气(First Aorist Imperative),主要用于表达对现在或将来的命令或请求,而非过去的事情。它强调动作的即时性或紧迫性,形式上虽与过去时态相关,但实际意义与时间无关,而是语气的体现。
    2. 在希腊文法中,动词不定词(Infinitive)是一种非限定动词形式,它保留了动词的基本特征,如及物性或不及物性,以及可以带有宾语或状语,但它并不像限定动词那样指示人称、数或时态。不定词在句子中可以充当名词的角色,用作主语、宾语或补语,同时它也可以表达目的、结果等状语功能。尽管不定词在功能上接近名词,它依然是一个动词。因为它可以表达动作或状态,并且可以与其他动词集合形成复合时态或语态。在古希腊语中,不定词有现在时、将来时和完成时的形式,以及主动语态和中动/被动语态的变化,这使得不定词在表达时间关系和语态方面具有灵活性。
    3. 在希腊文中,直说语气(Indicative Mood)和命令语气(Imperative Mood)是两种不同的动词语气,它们在意义、用法和语法形式上都有显著的区别。直说语气用于陈述事实、描述现实或表达肯定的陈述。它是最常见的语气,用于叙述、描述或表达客观事实。命令语气用于表达命令、请求、劝告或指示。它通常用于直接对某人发出指令。总结:直说语气用于陈述事实和描述现实,而命令语气用于表达命令、请求或劝告。两者在意义、  用法和语法形式上都有显著的区别,掌握这些区别有助于准确理解和使用希腊文中的动词语气。

通常的理解,动词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中心内容,不定词可以做动词用,分词是作为补充或修饰用。如果可以以动词作为作者所要表达的最中心的思想,根据动词的用法,可以得到以下的结论:

大使命的中心内容:使()做门徒遵守(主的)吩咐

对此我的理解是:大使命的中心是使()作门徒,具体表现在遵守(主的)吩咐。「去」、「施浸」、「教训」是分词,是完成大使命的方法。

这个结论可能和我们通常对大使命的认识有一点不同。那么,这个结论有圣经的根据吗?

根据「以圣经为根基」的原则。这段经文没有上下文,只能用系统解经的原则。从圣经的大画面来看,大使命的内容:使()做门徒遵守(主的)吩咐,是不是和圣经的总原则相一致,在整本圣经中有没有前后一致的类似教导。

以下是圣经关于「遵行神旨意」的一些经文:

旧约中「遵行」共145处,《申命记》有48处,其中「谨守遵行」46处,《申命记》有25处。

新约中「遵行」共有23处,《马太福音》5处,都是耶稣的教导。例如:

太7:21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约 8:31 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

约 14:15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圣经的主题是神对人的救赎。遵行神的旨意,是神对人的要求,贯穿了整本圣经。旧约特别是律法书,反复强调的就是谨守遵行神的诫命律例典章。历史书告诉我们神子民遵循神命令的过程。智慧书告诉我们怎么样有智慧去遵循神的旨意。先知书就是不断提醒神的子民要遵守神的旨意。

遵行天父旨意也是主耶稣一贯的教导。进天国是耶稣在世传道教导的核心。马太福音7章21节中,耶稣明确地说「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进天国」。耶稣也说过「遵循我天父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耶稣要求跟从他的人舍己。舍己的积极一面可以看作是以神为主,遵行神的旨意。舍己的消极一面可以看作是放弃自己的主张,自己不作主,遵行神的旨意。

保罗在罗马书罗12章1-2节中讲到如何做一个基督徒,讲到要献上自己给神,这是以基督为中心;献上自己的事奉,要达到心意更新而变化的程度,这个心意更新是以圣经为根基,要借着神的旨意来完成;而变化是遵行主吩咐的结果,是神的旨意在我们身上的落实,是我们所要完成的使命。罗马书8章28-30节也讲到,神的旨意是拣选人效法祂儿子的模样。

腓利比书2章告诉我们什么是神儿子的模样。耶稣所做的是遵循天父的旨意,做一个得胜的人,祂虚己,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这是最彻底的舍己。耶稣奉父的差遣,我们奉主的差遣。耶稣遵行天父的旨意,我们遵循耶稣的吩咐,舍己,遵行天父的旨意。

其他三本福音书的结尾也都讲到了使命,也可以说使命是神救赎我们的目的——马可福音要我们传福音给万民听;路加福音要我们为主做见证;约翰福音要我们奉差遣去结果子。为主所做的见证,一是说话,用话语传扬主耶稣的所是、所行、所说;二是用生命,活出祂所传的生命,效法祂,结果子。神将圣灵赐给我们,就让我们有这两个能力,传扬主的福音和靠主的能力去生活,活出所传的福音。

看启示录2章耶稣对七教会的要求,都是要做得胜的教会,这是教会的使命。

可见,遵行神的旨意,是圣经贯穿始终的教导,是神对人的要求。

所以,我们的使命是作门徒,门徒就是要遵照主的吩咐去行,过得胜的生活。这是我们要顾念,要心心念念的基督徒原则。

3. 大使命最后也讲到主永远同在的应许,这是我们能够完成主所交给我们使命的保证。

我们怎样才能完成主所给我们的使命?我们要完成遵循神旨意的这个使命,也就是耶稣所说的得胜,只靠我们自己能不能行?我们早晚会知道,完成这个使命要靠新人才能活出的新生命。所以我们需要主的同在,需要圣灵的同在,我们才会有能力。主与我们永远同在的这个应许,是为了让我们去完成使命。主借着赐下圣灵给我们,与我们永远同在,使我们得着新生命来完成使命,也使我们得到能力来完成使命。靠自己不能,靠主才能。所以,如保罗所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结论:

基督徒三原则:以基督为中心,以圣经为根基,以使命为顾念。

基督徒三原则与大使命的关系:基督徒凡事以基督为中心,根据的是圣经的教导,目的是使万民作主的门徒,门徒所应有的表现是遵行耶稣的吩咐门徒能遵行主的吩咐是靠主的同在。

 

读完有感想?请反馈给[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