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述說耶穌故事 

章笑 

 

我從小喜歡讀小說,看故事。我相信一個人用心看過的故事,或多或少會影響他的人生。 

  1. 當故事裡還沒有耶穌

我小時候特別愛哭,性格內向不主動跟別的小朋友玩,加上人長得瘦,那時正值電視劇《紅樓夢》熱播,有些大人就叫我林黛玉。我媽說,你可別學林黛玉啊,她小心眼兒。 

她這麼一說,我就特別想去看看,林黛玉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也想知道別人眼中的我是什麼樣子。於是在初中某個假期,我用了一週時間讀完紅樓夢,當時的理解非常膚淺,覺得林黛玉作為第一女主,當然她做什麼都是對的。她的各種矯情、小性兒都是因為她太優秀了,沒有人能夠理解她。與此同時,我也自然而然把這樣的形象投射到自己身上——我也是一個很優秀的人,沒有人能理解我。——於是自己給自己營造出一種孤芳自賞生人勿近的氣場。這個自我形象伴隨了我很長的時間。 

上了高中,我還是同學眼中那個又聽話又會讀書的「別人家的孩子」,但是媽媽的嚴格要求讓我常常感到壓力山大,也是因為青春期叛逆,我漸漸就不想再做一個這樣的乖孩子了。我做了什麼呢?其實我也沒有做什麼大逆不道的事,我只是開始讀武俠小說了。武俠小說讀起來總是酣暢淋漓大快人心,因為大俠們基本不受社會秩序管轄,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敢愛敢恨快意恩仇,好像特別特別的自由。每次看過一本書,就好像跟著裡面的主人公活了一遍,特別爽。當然,看完了也就爽完了,高考還是要繼續參加的。 

高考也很順利,考到不錯的大學,離家也遠了,貌似又再次證明了——我確實是個優秀的人。而且我想要的自由似乎也有了,頓時覺得前路一片燦爛光明。然而事實證明,當時真是too simple,naive,轉折就在這個時候出現了。我的家鄉在青海,是非常偏遠、各方面都相對落後的省份,高考的分數線其實是非常低的,而我考到這個學校,同學都是從山東、江蘇這種高考大省出來的真學霸,我跟他們之間的差距大得超乎想像,那時候才發現,自己不過是一隻井底之蛙。以前,我總是在別人的羨慕中沾沾自喜,現在換成我去羨慕別人,別人還不一定願意理你,這感覺還蠻不好的。一般人碰到這種情況,正常思路應該是要奮起直追,加倍努力迎頭趕上,但是當時的我沒有這個覺悟,不願意正視現實,依然像林黛玉一樣孤高自許,而且幻想著會有一個蓋世英雄駕著七彩祥雲來迎娶我。 

更糟的是,這個時候我居然接觸到了安妮寶貝的書。此處我強烈建議大家不用好奇去看她的書,尤其是年輕的朋友們。不能說她的書一無是處,但對於三觀還未完全定型的少男少女有點危險,因為她的文筆很陰鬱,看下來會讓你覺得生活非常虛幻,整個人會非常頹廢而且充滿負能量,分分鐘想拿個刀片來割腕這種。所以很感謝主,我是比較膽小怯懦的性格,不管有多出格的想法,都只停留在想法,不敢付諸行動,不然的話⋯⋯ 

但是那時候的我,本來就已經孤僻了,她的書讓我又多了自憐,並且明知自憐不好卻十分享受沈浸其中,那種感覺可能有點像吸毒上癮。 

 

  1. 對我述說耶穌故事

這時候,一個至關重要的人出現在我的生活裡,她是我的室友小Y,一個家庭信主的基督徒。小Y自己其實沒有向我傳過福音,但她每晚睡覺之前都會跪在床上禱告,寢室人比較少的時候,也會自己唱讚美詩,讀聖經什麼的。這些也是我對基督徒的最初印象。我和小Y關係不錯,她這些「不尋常」的生活習慣讓我對基督教產生了好奇心,於是請她給我講聖經故事,給我唱讚美詩,她每次會「勉為其難」地給我唱一首,或者講個故事什麼的,我們同為不善表達的人,也就僅限於此。 

轉眼到了大一下學期,復活節的晚上,小Y邀請我參加「一些朋友一起慶祝復活節的活動」,左右無事,我就跟她去參加。回想起來,那就是一個微型佈道會,沒有專門的講員,佈道方式是觀看福音影片。 

當時看的是《耶穌傳》最後一段,主耶穌背著十字架走過苦路,被釘、復活、升天。 

影片結束的時候有呼召:「如果你的心裡有感動,如果你覺得以下的禱告符合你的心意,你就可以一起來禱告。」當時我並不知道那個禱告的意義是什麼,只覺得耶穌的故事讓我感動到淚流滿面,於是毫不猶豫地跟著影片做了決志禱告。 

對,我就是這麼簡簡單單的信主了,並且自己都不知道,這就是信主。 

小Y知道我決志之後,激動地跑過來擁抱我:「恭喜你,你回家了,現在你就是基督徒了!」。而我卻是一臉懵:「什麼情況?我好像有點衝動吧?」小Y說:「沒關係啊,你就先信著嘛,如果哪一天你覺得你不相信了,再退出也無所謂啊。」我覺得她說的好像也有道理,那就先信著吧。回頭想想其實我的性格一直是小心謹慎,從來不曾做出這種「衝動」的事,所以當時那麼簡單就決志信主,真的不是我自己能做出來的,這一定是神祂親自帶領。 

很感謝主,在當時的環境裡,雖然不可以有公開的主日崇拜,但是學校裡的弟兄姐妹們私下有團契查經,有很好的一對一的門徒小組,所以在信主之後,我跟著很成熟的姐妹接受門徒訓練,聖經真理也在那時候一點一點學習起來。認識耶穌越多,越覺得祂真是道路、真理和生命,那個「如果哪一天你覺得你不相信了」的假設,也從來沒有出現過。到第二年的復活節,我就受浸了。為什麼是過了一年呢,因為我們一年就只有那一次浸禮。 

信主之後,讀得最多的課外書真的就是聖經了,雖然總是抱著自己喜歡的章節反覆地讀,但的確是把之前心裡堆積的大批負能量慢慢驅散了。也讓我重新整理了自己混亂的三觀。 

我想,人都需要實現自我價值,但是這個世界的價值體系太不穩定了,在這種狀況下人需要做選擇:要麼執著於自己的內心承受外界的種種質疑;要麼隨波逐流隨時準備失去自我;要麼在這兩者之間搖擺不定。總之好像怎樣都不會有真正的自由。 

就像我以前總是一邊自戀一邊自卑,一邊對不羈放縱愛自由的生活方式嚮往不已,一邊步步留心時時在意唯恐被人恥笑了去。其實就是因為,不知道什麼東西是真正有價值、有意義、不會改變的。 

明白這些並不容易,還好我認識了神,也開始學著去認識神的眼光在哪裡。如果能夠只以神的價值為價值,那豈不是比最厲害的武林高手還要自由嗎?一代大俠蕭峰,因為不知道到底該效忠大宋還是契丹,跳崖自殺,如果他認識神的話,應該就沒那麼痛苦吧。 

當然,小說把悲劇渲染到極致會讓人回味無窮。我也想過,為什麼人會有悲劇情結,看過一個理論,簡而言之就是:痛苦讓人有存在感。比如很常見的橋段:「這是真的嗎?我不是在做夢吧?快掐我一下!」疼了,就知道這事兒是真的。 

雖然這是玩笑,但細想這個理論,在一定範圍內是有說服力的,可以很好地解釋為什麼像我這樣,衣食無憂學業不愁的時候喜歡各種無病呻吟;遇到感情或其他挫折的時候,又特別願意沈溺在自己的情緒裡自憐自虐。 

但是信主之後,我發現事情本來不該是這個樣子的。起初神所造的一切是完美的,人是不需要用痛苦來刷存在感的。當然,我也想不出那樣的完美究竟是什麼樣子,人又是如何全然滿足地存在其中,不過我知道,這是因為罪性限制了我的想像力,就好像一個在牢籠中出生長大的人,他對於牢籠之外的美好世界一無所知。 

對神的認識越深,我的心也就越開闊:我不需要活在別人的眼光裡,甚至不需要自己跟自己怒刷存在感。整個人就覺得很自由。 

前幾年回國,見到初信時帶我學習的姐妹,她說我整個人和以前完全不同,從多愁善感變得神經大條。這並不是說我對很多東西的感知遲鈍了,而是同樣的感知卻不會再影響我的情緒和心態。 

 

  1. 最好的結尾

我在復活節受浸,復活也差不多是主耶穌在地上的故事的結尾。 

Paul Tripp說:「若耶穌能夠勝過罪與死亡,那麼在你心中沒有一處黑暗是祂所不能擊敗的。」 

主耶穌的故事如果在十字架上就結束的話,那會是一個驚世駭俗的悲劇故事,何其偉大的英雄主義但圍困我的罪的牢籠,就還是那麼牢不可破。如果這個故事是人所寫,寫到這裡也就算是頂峰了,一定要加一個happy ending的話,會覺得「童話裡都是騙人的」; 

只有神親自書寫的這個結尾,那麼有力,它可以打破那個牢籠,讓我走出來,哪怕在牢籠裡落下的病根兒還會時不時發作,但我知道我的方向在哪裡,也知道終有一天我會徹底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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